标题: | 关于调整《淄博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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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26 | 发布机构: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于调整《淄博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部、局、中心,四宝山街道、中埠镇,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经济发展局承办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科工信局承办的“推动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具体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附件:淄博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1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淄博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
决策承办部门 |
决策草案 拟完成时间 |
1 |
淄博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经济发展局 |
2021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