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批准流程、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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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机构: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市重大项目申报服务信息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质量高。项目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能力强;企业实力雄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人才支撑,优先提报上市公司、双“50强”企业项目和年度区级纳税100强企业。
2、投资规模大。工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其中,新兴产业和技改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其中,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能源交通和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乡村振兴和社会民生等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新基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
3、建设条件好,全年能形成较大的实物工作量。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技术条件成熟,符合产业、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属于不新征地的项目上半年能够开工建设。
申报要求以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为准。
二、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立项文件扫描件;
3、环评批复扫描件;
4、能评批复扫描件;
5、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扫描件;
6、项目选址勘测定界图扫描件、平面布局(如已摘牌本项不需准备);
7、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方案预审意见)扫描件;
8、其他支撑材料扫描件。包括项目亮点支撑材料,如产品/技术鉴定、专利证书、技术认证、先进工艺包、高档设备采购合同、企业资质/荣誉证书等
项目环评、规划、土地手续尚未办结的,由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出具说明。
三、项目申报批准流程
1、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年6月初和10月初左右(根据市最新通知)组织市重大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可随时报送储备。
2、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区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环保等部门召开项目联合审查会议,必要时开展现场走访,形成联合审查意见。
3、根据联合审查意见情况形成《高新区市重大项目申报名单》,报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审定。
4、按照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市重大项目申报名单》中项目建设单位参加市级重大项目联审会。
5、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市重大项目市级审核报批程序,公布《淄博市重大项目名单》。
四、办理时限
日常储备即时办结,其他根据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办理。
五、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居然之家F座11楼1126
电 话:0533-3586391
联 系 人:王宗跃
邮 箱:gxqjfjzdb@zb.shandong.cn
六、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533-358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