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标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8 发布机构: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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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

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提高高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做好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考核工作,2015年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淄高新管办发〔2015〕10号),有效期至2020年7月14日。近年来,百姓对文化生活的期待越来越高,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也面临新的发展要求,需要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以扩大文化活动覆盖面和提升文化设施效能发挥为目标,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不断为群众提供高质量、高品质的文化活动和设施服务,提高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文件依据

1.《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淄高新管办发〔2015〕10号);

2.《淄博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淄办发〔2015〕49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该文件适用指导高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拟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包括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等内容。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新文件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要加快推进文化设施建设,创建打造“5+N”模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放共享、规范运营的城市书房,构建多层次、常态化群众文化活动体系。

 

 

 

                  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