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标题: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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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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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3580052

办公地址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

邮箱

zbgxqsjjdzx@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

255000

信访渠道

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现场

 

通信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咨询投诉电话

0533-3580785

信访的接待时间和地点

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计监督中心综合科

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

0533-3580785


领导分工

姓名

柴菁

职务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副主任

分工

高新区审计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简介

柴菁,女,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姓名

田静

职务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任

分工

负责协管综合科,分管财政审计科

简介

田静,女,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

段中文

职务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任

分工

分管政府投资审计科

简介

段中文,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机构职能:

1.主管高新区审计工作。负责对高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高新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

3.向高新区工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以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高新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决算草案,高新区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园区、镇办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高新区投资和以高新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高新区管委会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统筹规划并督导推动全区村居审计工作。

10.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12.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和市审计局(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会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中心经费、资产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以及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负责推进中心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处理高新区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电话:0533-3580052

财政审计科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市、高新区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决算草案,园区、镇办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负责组织审计高新区有关部门、园区、镇办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审计高新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负责组织审计区直有关部门、园区、镇办管理和其他单位受高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拟订中心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审计信息化考核工作。

电话:0533-3580294

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组织对区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高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高新区管委会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负责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制定全区村居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操作流程及业务标准,完成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重要村居审计事项。

电话:0533-3587869

政府投资审计科

负责组织审计高新区投资和以高新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审计高新区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建设项目。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重大项目稽查。

电话:0533-35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