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7-13

《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执行和结果公开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等

(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主要包括:  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相关的培训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六)其他

  主要包括:审计监督中心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1)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

2)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新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部分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其网站亦开通有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高新区政府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火炬大厦南裙楼3楼306室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0052

传真:3580052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高新区政府审计监督中心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南裙楼306室;联系电话:3580052;邮箱:zbgxqsjjd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中心内业务工作,所公开的信息主要为部门工作动态、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2023年,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3条、政府会议及相关解读信息3条、组织管理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其他信息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去年持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部分主动公开事项公开时限信息。二是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流程建设,明确本单位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三是要求各相关责任科室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中心实行“一稿三审”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发布审计结果公告0条,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宣传稿件审批流程,撰稿、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层层把关信息质量再发布。无新媒体账号及相关开设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分管领导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召开相关培训会议1次,使政务公开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工作交接制度不完善、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完成交办任务、落实问题整改,有效衔接了政务公开人员变动交接工作。二是加强了学习培训,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开展的政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务信息稿、实务要点等学习研讨会,提高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本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加强培训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召开多期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开展政务信息稿、实务要点等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面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带头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层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夯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有包抓、科室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2)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并按要求主动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拓宽公开广度深度,补齐短板,加强多形式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完善基本解读材料的全面性、关联性、多样性,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南裙楼306;联系电话:3580052;邮箱:zbgxqsjjd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中心内业务工作,所公开的信息主要为部门工作动态、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定期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2022年,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1条、政府会议及相关解读信息1条、组织管理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条、其他信息7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比去年新增0件,均依法依规按时进行答复。2022年下半年,根据省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答复主体为淄博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二是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础。2022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发布审计结果公告0条,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宣传稿件审批流程,撰稿、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层层把关信息质量再发布。无新媒体账号及相关开设情况。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报送篇幅较少;二是部分审计干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巩固。

(二)改进情况。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以及自身定期主动自查之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加强了宣传培训,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有序组织安排,进一步提升各科室人员的素质;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数量,每月定期发表政务公开信息;三是加强了质量把关,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未来将持续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夯实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

    (2)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并按要求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4)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培训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多期政务公开培训。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规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以下简称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编制此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南裙楼306;联系电话:35800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1年,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组织管理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差,例如由于我中心业务工作存在特殊性,专项审计报告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公开内容时间相对集中;二是部分政务公开文件内容专业性强。有些信息过于专业,不便于公众理解。文件发布后存在缺少解读文件或解读文件过于笼统、单一问题。三是

(二)改进措施。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了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多次召集办公室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邀请大数据科工作人员为全体员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因有人员变动,及时交接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及时性准确性。三是加强质量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2110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范,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编制此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南裙楼306室;联系电话:358005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中心内业务工作,所公开的信息主要是部门工作动态、部门发文、业务工作、项目审计结果公告,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020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发布审计公告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6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问题是:

(一)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中心无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等学习不够深入,经验不够丰富。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了解。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做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

三是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促进工作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1125

 

 


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进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306室;联系电话:358005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审计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局内业务工作,所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省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领导信息,以及本部门的财务预决算报告等。

2019年,审计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发布审计公告10条。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领导工作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年度预决算报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8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审计物价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主要问题是:

(一)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局无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等学习不够深入,经验不够丰富。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宣传力度不够。

审计物价局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做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

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物价局

                                                 2020年2月12日


高新区审计物价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审计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地址是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联系电话是3580052)。现将审计物价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审计物价局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5篇,其中发布审计公告7件。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单位职责、领导工作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年度预决算报告、代高新区工委、管委会起草并出台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培训计划等内容,及时回复群众咨询问题留言。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审计物价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审计物价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审计物价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审核、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信息安全泄密事件,也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中竣工有关信息的公开事项,及时将竣工结(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了公开。今年共公开6件,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加强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二)建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制订完善了《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建设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健全信息上墙,主要在办公场地以展板形式公开。二是通过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

三、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由我局牵头的以完善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审计公告体系,我局已完成了对高新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重点围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等方面展开;关注依法行政着力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管理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关注政策落实情况,将中央、省市和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重大政策、项目和资金保障的落实情况作为着力点;关注公共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科学评判财政财务支出的实际效果;关注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全面的完成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反应改革措施中不衔接、不配套或相互掣肘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促进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突出对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出让和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对完成的审计项目,及时公布审计公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局无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等学习不够深入,经验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审计物价局将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

                                                                                2019年3月6日


高新区审计物价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审计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审计物价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审计物价局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7篇,其中发布审计公告8篇。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单位职责、领导工作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年度预决算报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回复群众咨询问题留言。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审计物价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审计物价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审计物价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审核、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信息安全泄密事件,也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加强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二)建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制订完善了《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建设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健全信息上墙,主要在办公场地以展板形式公开。二是通过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

三、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由我局牵头的以完善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审计公告体系,我局已完成了对高新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重点围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发现在《预算法》贯彻落实、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各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加大清理力度,全面清理暂付款、暂存款等往来账款,建立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等审计建议,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完成的审计项目,及时公布审计公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局无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等学习不够深入,经验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审计物价局将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2018年1月23日


高新区审计物价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和《关于2016年高新区政府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审计物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审计物价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审计物价局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发表信息9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篇,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4篇,《高新区通讯》发稿8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审计物价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审计物价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审计物价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审核、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信息安全泄密事件,也未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加强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二)建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制订完善了《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建设载体。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我局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健全信息上墙,主要在办公场地以展板形式公开。二是通过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

三、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由我局牵头的以完善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审计公告体系,我局已完成了对高新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重点围绕2015年度预算编制情况、预算管理及执行情况、国库管理情况等十二个方面开展,审计查处在预算编制、存量资金、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的11个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等6条审计建议,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局无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等学习不够深入,经验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审计物价局将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内容。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