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标题: 中共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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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6-1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中共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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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1525日至67日,工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1014日,工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11014日至2022110日,我单位对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动主责主业用力不足方面。

1.经责审计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1年完成了21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二是2022年确定开展6个部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3个部门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审计比例为33.33%。三是争取在2023年,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比例提高到50%以上。

2.关于审计覆盖面不全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1年完成了3家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二是2022年确定开展高新区机关医院、石桥中心卫生院、四宝山卫生院、卫固中心卫生院等4家医院和高新区第一小学、第八小学、华侨城小学等3个学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3.关于审计计划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1年度审计计划已在2021613日工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目前正在组织协审单位开展2021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其他审计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2022年度审计计划已编制完成,正在筹划召开工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待会议审议通过后第一时间实施。二是制定了《审计监督中心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对涉及审计调查、现场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落实审计结论、归集审计档案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关键环节的工作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年度审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高效有序推进。三是制定了《审计监督中心业务工作例会和重点工作推进会制度》,要求每月最后一天(遇周末前移至周五)召开业务工作例会,不定期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当前审计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4.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以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报请审计委员会同意后,要对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转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制定了《审计监督中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程》,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及相关资料建立督查台账,并根据情况对被审单位采取催办函催办、现场督办、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合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开展督查等相应措施,其中: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执行审计决定不到位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协助落实,与同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和预算调整时抵缴;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关于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制定了《审计监督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及时整理业务档案,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逐案审核后归档。二是已经建立了一间专门的档案室(审计监督中心303房间),由综合科人员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各科室的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三是202112月组织各业务科室对审计档案进行自查,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要素齐全。今后每年定期组织审计质量检查,随机抽取各科室业务档案进行审核,审计项目质量得分纳入各科室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

6.关于公务卡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0年以来,严格执行《淄博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没有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凭证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制定了《审计监督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管理的意见》,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务卡强制消费项目,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三是2021年以来,公务卡持卡人报销时,均通过公务卡还款方式报销,未出现将款项支付至个人存储账户的情况。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1年以来,严格按照《审计监督中心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申请、审核、采购、验收、登记等各环节购置程序把关。二是对公共设施维修,直接视同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工程验收和价款结算。2017年以来,未发生装修等工程费用支付。三是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规定,对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记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不规范方面。

8.关于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修订完善了《审计监督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严格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党组会议,提高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质量,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同时,要求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及时全面认真抓好党组决策贯彻落实,每次党组会议前通报上次党组会议决策落实情况,并详实记录归档。二是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详实记录参会人员的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均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三是2021年以来,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14次,均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9.关于廉政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20211021日召开全体人员会和协审单位座谈会,严明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对所有在编人员和协审单位服务人员进行压力传导。二是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单制度,对于委托协审单位参审的项目,至少安排1名正式人员与协审单位人员一同踏勘现场,对于未委托协审单位审计的项目,至少安排2名人员踏勘现场。三是制定了《审计监督中心踏勘现场登记制度》,要求相关人员每次踏勘现场前在《工程现场审计记录明细表》中登记,记录踏勘现场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等信息,方便查阅,责任到人。

10.关于勤廉机关建设工作不严实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修订了《审计监督中心建设勤廉机关实施方案》,立足审计岗位特点,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二是修订了《审计监督中心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做到新提任领导干部必谈、重要岗位必谈、有苗头性问题必谈、有举报反映必谈的四必谈制度,对重点人、重点事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谈话提醒力度。三是坚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2021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4次警示教育,自觉架设拒腐防变的高压线

11.关于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两名同志已补写2020年第四季度思想汇报。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每名发展对象一季度提报一次思想汇报。二是修订完善了《审计监督中心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针对实际情况,结合月度绩效考核情况,对党员量化积分进行测评。三是2021年以来,严格执行党性体检规定,全体党员已经全部完成党性体检,实现党性体检常态化。

1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一是已补充2020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及公示材料归档。2022215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工作,采取党员自评、群众测评、组织定评的方式,对党员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相关材料整理完备并已归档。二是修订了《审计监督中心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做到四必谈,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与科室人员必谈。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20222月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原汁原味征求意见和建议20条,为开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3580785;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电子邮箱:zbgxqsjjdzx @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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