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审计淄博高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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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0223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我中心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1 日起,对淄博高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宋 静
审计组成员:朱海铭(数据主审)、白瑞雪(业务主审)、
王丽娟
附件: 1.需向审计组提供资料清单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物价局(代)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需向审计组提供资料清单
按照有关规定,请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高新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等有关的下列资料:
1.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的高新区、先创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报告及报表,2022年度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和调剂申请和审批资料,淄博市人大批准的2022年度预算报告及报表,中央、省、市专款指标文件及下发园区、办事处的指标文件;
2.高新区管委会及财政部门制发的有关财政、税收、预算、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纪要,财政部门的综合性财政工作统计年报,情况简报;
3.2022年度财政工作总结,与中央、省、市、高新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关的会议纪要、制度文件,与政策措施落实有关的预算安排资料;
4.财政总预算会计账簿、凭证、请款单据及其他相关会计资料,财政决算报表及分析、收支月报、体制结算表,2022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库库款月报,各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及决算报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立、公开和执行情况资料,2022年度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情况;
5.各业务科室负责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功能模块数据和相应业务流程,日常业务处理资金拨付和管理资料。
6.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台账,2022年度高新区资产清查报告;
7.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档案,统计报表,及其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政府采购模块相关资料;
8.非税收入预算、决算报表,相关指标文件,会计账簿、凭证及其他相关业务资料;
9.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分配建议和审批文件、指标文件、申报资料及验收报告;
10.适用于2022年度绩效管理的相关办法规定,2022年度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等与绩效管理有关的资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分险种的自评报告等;
11.审计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2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0533-358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