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仪器仪表产业加速器4#、5#、7#、9#、11#厂房项目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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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物价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仪器仪表产业加速器4#、5#、7#、9#、11#厂房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投资控制、建设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工程造价、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效益情况等内容。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3月3日由经济发展局出具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并分别于2015年9月24日、2015年11月5日作出变更证明,最终于2016年3月11日确定:仪器仪表产业加速器建设项目项目占地约317亩(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34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综合服务区等。总投资额:110000万元。
本次仅对 4#、5#、7#、9#、11#厂房进行审计,建设单位为鲁创置业,同时负责财务核算及工程款的拨付。4#、5#、7#、9#、11#厂房分别于2016年7月19日、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13日、2016年7月7日竣工。经审计,本次审计工程项目的投资额为236010849.05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工程结算书多计工程款46819091.95元;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征地、城乡规划、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未建立内控制度;不具备规定条件进行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标;部分材料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而使用竞争性磋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开工;分甲方供材核算不正确。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淄博高新区审计物价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