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关于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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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关于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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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聚力,以整改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照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逐项研究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根据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反馈情况,其整改的措施及情况,公告如下:

1.2021年度上级专项资金274442751.5元未及时分配。

财金局将加强与预算单位对接,及时接收、分配上级专项资金,提高上级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基本支出事项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支出计划,均衡使用预算资金,财金局加强收入组织和支出统筹安排力度,既避免年度突击花钱,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对新增安排的项目事前绩效工作审核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但仍安排了预算。

严格落实《淄博高新区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抓实抓细预算绩效管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一是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前置条件,未经事前评估的政策和项目,或者事前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纳入项目库。对未提供事前评估报告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二是各部门单位在事前评估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估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三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组织开展财政事前评估,推动政策和项目科学立项和决策。

4.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未实现全覆盖。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高新区各部门、单位作为预算执行单位承担绩效监控的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二是按照要求完成绩效监控报告。预算执行单位在手机绩效信息的基础上,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单位绩效监控报告。三是加强质量审核。组织专业人员对监控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数量是否全覆盖、报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组织预算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