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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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规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监督中心(以下简称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编制此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南裙楼306;联系电话:35800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1年,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执行和结果公开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组织管理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提升,但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差,例如由于我中心业务工作存在特殊性,专项审计报告的公开存在滞后现象,公开内容时间相对集中;二是部分政务公开文件内容专业性强。有些信息过于专业,不便于公众理解。文件发布后存在缺少解读文件或解读文件过于笼统、单一问题。三是

(二)改进措施。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继续按照工委、管委的要求,采取了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多次召集办公室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邀请大数据科工作人员为全体员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因有人员变动,及时交接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及时性准确性。三是加强质量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淄博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