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标题: 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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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高新区审计监督中心

淄博高新区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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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与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新区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助力高新区坚决扛牢“三区一窗口”使命担当、奋力推动跨越式突破性发展,为“十四五”强势开局、昂首起步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编制原则

(一)服务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紧扣工委、管委会“十四五”规划和落实、突破工作要求,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绩效理念,聚焦大事要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

(二)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坚持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分评估审计资源状况,聚焦审计重点,合理确定审计项目计划,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量力而行,适当留有余地,以有充足力量完成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事项,增强计划安排的灵活性。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按照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村(居)审计5个板块安排,共有审计项目139个,其中政策跟踪审计2预算执行审计5经济责任审计25政府投资审计22,村(居)审计85个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部署贯彻落实、推进高新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审计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改革任务的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反映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揭示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计划安排2审计项目:

1.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2.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

(二)预算执行审计

围绕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等有关要求,重点审计财政支持工委、管委会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四本预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预算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等情况。揭示预算支持方向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相关发展规划政策等重大管理改革问题,查处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损失浪费以及职责履行过程中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推动预算管理改革,促进增收节支,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完善“重点部门+大数据审计”的全覆盖组织模式,对高新区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数据分析,重点审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以及编外使用人员的预算管理、执行、绩效等情况,揭示部门单位重点支出绩效不高、项目立项随意性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促进严肃财经法纪,提升资金绩效,促进资金资产高效使用。计划安排5审计项目:

1.淄博高新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审计

2.淄博高新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3.淄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4.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预算内投资审计

5.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以及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坚持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提高审计监督的时效性;紧扣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客观公正评价,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加大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的审计力度,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要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为抓手,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对资源分配、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审计力度,揭示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和重大管理漏洞问题,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促进被审计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计划安排25个审计项目:

1.原淄博高新区工委委员、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郭成同志离任审计

2.原淄博高新区工委委员、投资促进局局长李秀清同志离任审计

3.原淄博高新区工委委员、财政局局长焦刚同志离任审计

4.原淄博高新区工委委员、建设局局长朱贻胜同志离任审计

5.原淄博高新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工委副主任孙青山同志离任审计

6.原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局长雷兆河同志离任审计

7.原淄博高新区科技局局长曹叶禄同志离任审计

8.原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立志同志离任审计

9.原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吕厥强同志离任审计

10.原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徐斌治同志离任审计

11.原淄博保税物流园区党委书记李凯同志离任审计

12.原淄博保税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关东红同志离任审计

13.原淄博高新区安监局副局长刘博同志离任审计

14.原淄博高新区创业中心党总支书记宋晓燕同志离任审计

15.原淄博高新区综治办主任张方国同志离任审计

16.原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主任贾力同志离任审计

17.原中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司书超同志离任审计

18.原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校长李传英同志离任审计

19.原淄博高新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巍巍同志离任审计

20.原淄博高新区国投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产投公司董事长李继栓同志离任审计

21.原淄博高新区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孟华同志离任审计

22.淄博高新区机关医院院长李敬津同志离任审计

23.原石桥中心卫生院院长张传仁同志离任审计

24.原卫固中心卫生院院长王忠美同志离任审计

25.原四宝山卫生院院长刘庆明同志离任审计

(四)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审计

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揭示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在项目推进、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督促落实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计划安排22个审计项目:

1)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审计

1.医药创新中心工程审计

2.仪器仪表项目2#综合服务中心及15#、16#厂房等建设工程审计

3.电力设施迁移改造工程审计

4.2017年淄东铁路两侧综合整治工程审计

5.鲁山大道(济青高速--联通路)给水工程审计

6.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工程审计

2)重点工程建设跟踪审计

1.高新区第二中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猪龙河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3.西五路北延(化北路—黄河大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4.西五路北延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5.光大水务一分厂搬迁改造主污水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6.花山公园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7.高新区第一小学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8.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9.2018年道路绿化新建及恢复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0.克黄线绿化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1.济青高铁沿线两侧绿化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2.高新区东部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3.黄河大道雨污水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4.济青高速亲引桥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5.淄东铁路电气化改造下穿道路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16.宝山路供水主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

(五) 村(居)审计

以村(居)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审计为抓手,揭示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和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村(居)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计划安排85个审计项目:

1.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71个村经济活动情况审计

2.高新区14个城市社区经济活动情况审计

(六)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具体审计内容与事项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执行。

(七)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

具体审计内容与事项按照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安排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积极运用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巡察计划与审计项目计划的有效衔接,突出联动监督,共促问题整改。积极推进项目计划和组织方式“两统筹”,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组织方式,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强化内部科室间的横向协作,统筹配置人力资源。

(二)创新审计技术手段。加大大数据审计应用力度,充分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加强对财政、税收、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各领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通过数据分析明确重点、锁定疑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核查,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三)创新审计成果应用。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对推诿拖延整改、屡审屡犯的部门单位,根据严重程度提请工委、管委会或有关部门按职能进行问责处理。进一步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对历年来审计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分类形成风险防控清单,作为领导干部重要培训内容和加强内审内控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