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统计中心

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7-19

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_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新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部分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其网站亦开通有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高新区政府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 

办公地址:张店区柳泉路109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1130室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0625     真:0533-3580625

电子信箱:gxqjfjtjc1@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

2022年7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  http://www.china-zibo.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统计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1130室,联系电话:3580625,邮箱:gxqjfjtjc1@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政策文件及解读3篇,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1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其它信息6篇

2.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去年一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的核验工作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

4. 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全面梳理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内容。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5. 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领导分工、基本目录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参加政务公开培训3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统计中心聚焦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提高统计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多领域、多行业开展统计服务,政务公开的质效明显提升。但与工委管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创新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以文字形式展示,以视频、图表等方式展示的多样性不足。比如政策解读方面,从领导、专家和媒体多角度、多频次解读上不足;二是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存在格式不一致、要素不完备等的问题。比如文件材料上传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文件上传格式要求,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上传。

改进措施及整改效果:统计中心组织专门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一是针对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研究政务公开格式,逐条对应、逐项审核、逐一完善,将部门文件的发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二是针对创新性不足的问题,我们深挖解读方式,强化意见征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做好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的解读,拓宽形式、丰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创新实践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及时修订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完善部门领导基本信息,定期发布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处理上级反馈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语音播报

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  http://www.china-zibo.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统计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1130室,联系电话:3580625,邮箱:gxqjfjtjc1@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实做好主动公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2年,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4条、部门会议2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工作推进1条、机构职能1条、统计公报1条、业务培训1条、专题会议1条、组织领导1条。

(二)依法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去年持平。

(三)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础。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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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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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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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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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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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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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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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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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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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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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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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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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队伍薄弱;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按照《条例》要求,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任务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逐渐增加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强化业务培训,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引导、督促干部职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编制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内容规范、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统计中心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现向社会公布统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  http://www.china-zibo.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统计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创业火炬广场1130室,联系电话:35806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1年,淄博高新区统计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机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1条、部门会议1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工作推进1条、机构职能1条、统计公报1条、业务培训1条、专题会议1条、组织领导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数量有限,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格式不严谨、公开不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按照《条例》要求,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加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按照统一格式对相关数据及时公开,定期维护,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统计中心

2022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