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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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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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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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邮箱 zbgxqjtzx@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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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地点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查询 0533-2341806
领导分工
        姓名:曹志广
        职务: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工:负责党的建设和人事管理、教育督导、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发展规划统计、教育安全管理、基础教育管理、职业教育、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学前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提升等工作。分管综合科、组织人事科、教育督导室、发展规划科、安全法规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体育科、学前教育科、教学研究室。
        简历:曹志广,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机构职能
        1.研究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工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2.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党的理论宣传工作、教育体育人才工作、稳定工作、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4.推动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动多元化教育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教育体育公共服务改革。规范教育体育服务管理,推动教育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5.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6.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全区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以上重大体育竞赛。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7.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体育贷款、援款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8.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上级有关部门编制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初中、小学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教学研究、学术团体和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体育科研成果。
        10.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2.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4.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体育场馆突发事件。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16.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教育体育系统有关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7.承办高新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中心机关的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综合协调、文秘、固定资产管理、会务、财务、保密、督查、档案、信访、后勤服务、深化改革、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会议及中心党组会、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本部门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作风效能建设,负责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落实高新区12345市民热线中心对本部门分管行业市民投诉的受理、回复工作,完成省信访平台信访件的受理、上传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牵头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信息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干部的培训考察、奖惩考核、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安全及维稳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教育系统有关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的培训考察、奖惩考核、任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师资培训方面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教育督导室

        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对管委会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园区)的教育工作、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理论宣传、新闻宣传、舆论监督、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文化、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负责师德建设、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网络宣传内容安全工作。

       组织实施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估。设立督学责任区,聘任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发展规划科
        指导所属单位建设、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参与全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贷款、援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指导全区校舍及实验室建设、教育装备、图书资料的配备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动教育标准化建设。
安全法规科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做好教育系统内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体育场馆突发事件。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体育部门许可的各类培训机构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在校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基础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标准化发展要求,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学术团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科研成果。负责全区教育科研课题的规划与研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科技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负责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参与编制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义务教育段学籍管理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
职业教育科
       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中小学禁毒教育。协调指导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军训工作。
体育科
       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竞技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实施我区运动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全区运动队的选材、输送、训练、竞赛工作。负责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指导体育科研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监督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指导、协调市以上单项体育竞赛承办工作。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学前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负责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办园行为。参与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督导工作。
教学研究室
        督促指导学校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指导义务教育段学科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段课堂改革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段教学常规工作,制定学科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好教学视导、学科过程性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段教学研究活动,负责引进、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及优秀教学成果,培植学科教学先进典型;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教学评优活动及骨干教师、名师培养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过程性管理及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区教科研成果进行评价、鉴定、总结和推广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类活动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规划与实践研究;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智慧校园创建、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信息化课题、信息化师生各级各类评选活动;创客教育、信息安全、信息技术学业考试等工作。负责宣传并贯彻落实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普通话测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负责高新区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负责高新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课程开发研究推广工作;负责中小学劳动教育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与管理的指导工作和组织向中小学劳动技能、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负责中心机关教育网络设备安全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及本科室的信访维稳、安全和信息公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