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政务公开指南

时间:2022-07-1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文教与卫生事业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单位行政活动的知情权,为民众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需要获得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 公开形式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www.china-zibo.gov.cn

单位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融媒体、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依法不属于我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天鸿路36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41889

电子信箱:gxqwjywszx@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jact/front/main.do?sysid=20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第三小学简介 2022-09-2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联系(地址:天鸿路36号503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341806;邮箱:zbgxqjt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坚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全面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板块,着力提升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0余条,其中法规文件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25条,教育概况信息7条,学生管理信息21条,教师管理信息39条,教育督导信息11条,重要决策执行情况4条,招生入学信息14条,校园安全信息1条,其他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较上年增加100%。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发生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主动完善相关信息,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把政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和内容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高质、规范。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召开两次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的格式、内容等不标准、不规范,没有做到统一;二是内容上还不够创新,尤其在宣传方面的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

2.针对存在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召开教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各科室重视程度,统一格式规范,严格督促落实。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内容吸引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多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

3.创新实践情况。构建多渠道公开机制,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利用政务公开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

4.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联系(地址:天鸿路36号503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341806;邮箱:zbgxqjt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坚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紧紧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全面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板块,着力提升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确保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一)依法依规主动公开。2022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00余条;在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教育公告和政策30余条,审核稿件600余条;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公众号编辑发布各类信息667篇,其中2022年一季度84篇,二季度185篇,三季度207篇,四季度191篇。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机关制作或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

(四)夯实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把政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网站、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五)加强监督保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延续性。同时,2022年召开两次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进行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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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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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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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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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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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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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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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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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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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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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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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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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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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学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督促科室、学校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全面建设政务公开信息板块。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学校”专栏,及时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定期维护优化,将高新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动态、校园风采、重要公告等进行发布。三是利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搭建家校共育桥梁,通过微信公众号丰富政务公开途径,解读教育政策,展示教育成就,多途径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