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标题: 学生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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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8-31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学生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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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中小学生优待政策

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继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推进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行混合编班,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子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通子女教育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