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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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3850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关于做好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德行优良、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学年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2022学年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普通中学学生和班级评优分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3项。普通中学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
二、评选数量
根据名额分配,普通中学本次评优拟评选市级优秀学生42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8名、市级优秀班集体10个;各学校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
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初四、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在籍学生,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普通中学所有行政班级。
四、评选条件和程序
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普通中学各评优项目评选工作安排见附件2。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学校没有如期进行体育测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测试并已成功上传成绩至体测平台的,评优中采用;未测试或成绩未上传的不设置体测成绩门槛条件。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把关、逐级审查,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评优工作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把握工作标准,严明纪律要求。各学校要自觉接收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评优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减少下一年度名额分配数量或取消评选申报资格。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的推广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附件1:普通中学省市级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普通中学各评优项目评选工作安排
附件3: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
附件4:普通中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5:普通中学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附件6:普通中学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7:普通中学省市级优秀班集体汇总表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