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高新区“美德少年”遴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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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1387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鲁教基字〔2023〕32号)、《淄博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教字〔2023〕22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强德固本行动推进中小学美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22〕13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淄博市“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通知》(淄教基字〔2023〕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高新区“美德少年”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参选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体标准
参选学生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类别。拟分为爱国文明、励志勤学、尊师敬长、孝老爱亲、勤俭节约、恪守公德、诚实守信、公益环保、助人为乐及其他,共10个类别。
(二)推荐数量。根据各学校中小学在校学生数确定推荐名额(附件1)。各学校推荐人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2023年7月3日前,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标准讨论,准确把握评选要求,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投票、学校评选等程序,并邀请学生和家长代表,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淄博高新区“美德少年”推荐表》(附件2)、《淄博高新区“美德少年”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Word、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汇总表》请按推荐顺序排序。鼓励学校定期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选树学生身边的美德榜样。
(二)遴选推荐。2023年7月15日前,教体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推荐人选及其事迹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市局报送“淄博市美德少年”。
(三)审核公示。2023年7月31日前,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评选公示无异议的,表扬为淄博市“美德少年”,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部署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发动,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选树活动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选树结果公平公正,确保选树的“美德少年”事迹真实可信、有代表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美德少年”选树活动,主要目的是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弘扬美德、学习榜样的良好氛围。对获得“美德少年”称号的个人,市教育局、区教体中心将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本地本校“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选树广大少年儿童身边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
邮 箱:zbgxqjtzxjcjyk@zb.shandong.cn
附 件:1.淄博高新区“美德少年”推荐名额分配表
2.淄博高新区“美德少年”推荐表
3.淄博高新区“美德少年”推荐汇总表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