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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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医保分局 |
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申请医疗救助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医疗机构诊断依据等证件、材料和各种医疗报销单据,向其户籍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区县医保部门批准。对于急需救助的突发性疾病,应当特事特办,及时救助。在保证对象真实、材料准确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程序。低保、五保、孤儿等重点保障群体医疗救助由医保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标识,无需个人申报。
附:报销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