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2-18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1)、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

(2)、政务新媒体-微信账号: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

(3)、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本部门网站下载、打印。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本部门网站提交申请。本部门网站(gxqajj@zb.shandong.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部门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本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0633

传真:0533-3589209

电子邮箱:gxqajj@zb.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成员、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2022-10-13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2-01-26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0-2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的通知 2021-10-1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4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2-0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2-0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范围的通知 2021-01-15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9-19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5-2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1305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3580633;电子邮箱:gxqajj@ 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1.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以高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在高新区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74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播发信息65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会议信息9条、灾害事故救援19条、“双随机一公开” 7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14条、组织管理1条、业务培训1条、工作推进1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6条、其他信息8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比去年减少1件。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等方面信息,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了解。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严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4.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主要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会议、网站、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政务新媒体“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工作日至少发布两篇面向社会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强化培训学习,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完善“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分工的划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同时各科室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的科室因人员更换等原因,造成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流程还不清,政策解读、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等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调动各科室相关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提案办理情况。

三、本年度创新实践情况。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政务新媒体“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加设了“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办事服务快捷链接方便公众参与。

四、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3年完善很多不足,3月份召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比2022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多14条。同时更新和创建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纲要》、《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机构职能》、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图、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等信息。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4115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1305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3580633;邮箱:gxqajj@ 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应急管理中心及时上传有关工作和公众关切的政务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发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文件解读、法规计划、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内容。今年,我中心以高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高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1条,微信公众号信息650条,学习强国信息16条等多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20211231日有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转接2022年继续办理。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优化制度建设,印发《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严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中心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对规范性文件等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22年在高新区政务公开专栏“互动交流”栏目发布征求意见稿0条。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我中心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政务新媒体“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每周五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工作当日至少发布两篇面向社会公开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2022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同时各科室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强化培训学习,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完善“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分工的划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有一些问题。一是今年中心无政策解读文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普遍公开意识欠缺,公开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心要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发挥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渠道的作用,运用动画、视频、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解读等通俗易懂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调动各科室人员积极性,提高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创新工作:

1)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政务新媒体“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加设了“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办事服务快捷链接方便公众参与。

22022年完善很多不足,2月份召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比2021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多11条。同时更新和创建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纲要》、《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机构职能》、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图、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等信息。

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应急管理中心及时上传政务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发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文件解读、法规计划、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内容。今年,我中心拓宽公开渠道,以高新区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主动公开信息5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320条,学习强国信息6条等多方式向社会公开。部分文件采用“文稿解读”和“领导解读”等方式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1件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和归档,1件转接2022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我中心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对规范性文件等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21年在高新区政务公开专栏“互动交流”栏目发布征求意见稿1条。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中心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我中心2021年6月开设政务新媒体“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每周五个工作日发布信息,工作当日至少发布两篇面向社会公开信息。

(五)做好监督保障。2021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同时各科室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分工的划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有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不丰富、不细致。较多以文稿形式的公开,录音、图片、视频等形式公开较少。二是全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足。部分人员公开意识欠缺,公开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抓好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解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中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督促全员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编制水平,强化考核评估,倒逼责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法规文件、文件解读、法规计划、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内容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中心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对规范性文件等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21年在高新区政务公开专栏“互动交流”栏目发布征求意见稿1条。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2021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同时各科室指定1名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分工的划分和加强业务培训工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7日

 

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淄博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我中心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202011日至1231日,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34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发布26条,应急管理中心政务公告1条,应急管理中心部门动态7条。

2020年,应急管理中心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在应急管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有效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应急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应急管理中心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急处置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方面信息公开等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信息,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促进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增9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减109

2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238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层面还不够深,抽象的多、具体的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静态的多、动态的少。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按照要求,着力解决薄弱环节,从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向重点公开、全过程公开推进,不断增强公开透明度,并在继续优化办事服务上下功夫,使我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6.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

                                                                                                                                            2021128


高新区安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8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淄博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我局主要通过网站、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相关信息。201911日至1231日,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24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发布4条,安监局部门动态20条。

2019年,安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在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有效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安监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急处置信息、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方面信息公开等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信息,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促进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1

5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采购

10

17528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层面还不够深,抽象的多、具体的少;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静态的多、动态的少,一般的多、关键的少。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按照要求,着力解决薄弱环节,从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向重点公开、全过程公开推进,不断增强公开透明度,并在继续优化办事服务上下功夫,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高新区安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要求,由淄博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情况、行政诉讼数量情况、被举报投诉数量情况、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3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633)。

 

  1.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安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在安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有效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2. 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安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3条,主要是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开,其中部门动态17条;更新机构职能1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条;行政许可信息19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份;公开事故调查报告1份;公开文件5份;规范性文件数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条

        四、回应解读情况

        安监局2018年度回应解读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安监局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六、行政复议数量情况

    安监局2018行政复议数量情况。

    七、行政诉讼数量情况

    安监局2018行政诉讼数量情况。

    八、被举报投诉数量情况

        安监局2018年无被举报投诉数量情况。

    九、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情况

    安监局2018年无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情况。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1个;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数1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安监局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十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推进情况和公开工作情况

    (一)定期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各科室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安全生产执法抽签公示等,并张贴各科室执法照片。

(二)在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年度安全执法监察计划,并及时上传各专项检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事故信息,推进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经批准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115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新区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3

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要求,由淄博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高新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3580633。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安监局成立了由局长吕厥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崔艳同志任副组长,昃玺、王希忠、孙玥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

安监局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安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0条;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2;业务工作类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89;统计数据类1;其他信息类0条。政府网站公开27条;其他方式公开0条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安监局2017年度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每月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各科室执法检查计划、时间,并张贴各科室执法照片。

    2、在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年度安全执法监察计划,并及时上传各专项检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各地事故信息和全省、全国典型的事故信息。推进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4、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高新区管委会新改版网站的使用,并学习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读》,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

安监局2017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安监局2017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安监局201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安监局2017年按照《条例》要求的公开范围进行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安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但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细不实的问题。对此,高新区安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落实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

 

                      2018122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7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1

 

 

淄博高新区安监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2016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由淄博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高新区安监局综合科,联系电话:3580633。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安监局成立了由局长吕厥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崔艳同志任副组长,昃玺、王希忠、孙玥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

安监局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包括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安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0条;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89%;统计数据类1条;其他信息类0条。政府网站公开26条;其他方式公开1条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安监局2016年度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每月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各科室执法检查计划、时间,并张贴各科室执法照片。

    2、在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年度安全执法监察计划,并及时上传各专项检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各地事故信息和全省、全国典型的事故信息。推进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4、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高新区管委会新改版网站的使用,并学习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读》,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包括统计指标表中依申请公开各项目情况)

安监局2016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安监局2016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安监局201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安监局2016年按照《条例》要求的公开范围进行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安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但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细不实的问题。对此,高新区安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落实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公开评议,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方式统计表》附后

 

                   

 

 

 

                      201737

 

 

 

 

 

 

 

 


附件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高新区安监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7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三)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统计表

 

填报单位: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分管领导

  

副局长

3781107

13864499766

综合科(办公室)

  

 

3580633

13869365876

危化科

祝  捷

 

3588587

13853339127

监管科

王来宏

 

3585708

18653320399

监察大队

徐君端

 

3588180

13853371125

应急中心

高  波

 

3588937

13805335453

职业健康科

董维峰

 

3810330

13589532536

 

 

 

备注:1、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为综合科或办公室;2、业务科室明确1名政务公开人员;3、每季度上报一次联络人变动情况。4、根据业务科室数量自行添加表格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