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标题: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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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天鸿路 36 311 室;邮编:255000;电话:3586926;邮箱:gxqzh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围绕中心工作,通过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等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各项公开要求。

(一)主动公开及时全面。充分利用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淄博高新区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各项城市管理政策,2022年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条,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20条、在全国各级政务、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0篇,回复网上政民互动6件。

(二)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去年增加100%。为自然人通过信函申请,已按时办结。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按有关规定并征求律师意见后向申请人出具了答复书并提供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稳有序。2022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规范发布范围和发布程序,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2022年继续通过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微信订阅号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民互动”等留言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并用当下流行的短视频平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良好。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结合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并制定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根据计划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多角度解读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利用不够充分。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必须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进行政策解读。结合局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通过多种方式、借助多种渠道开展深入宣传。二是结合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和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围绕群众、企业需要,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更新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情况。

(二)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任何信息处理费

  () 政务公开创新情况。2022年通过“市民代表看变化垃圾分类进社区等活动积极了解和采纳市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四)根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各科室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同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政务公开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