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淄高新管发2022〕4号

 

各部、局、中心,四宝山街道、中埠镇,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高新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的重要阶段,是高新区教育发展的关键期。本规划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淄政发〔2022〕2号)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淄高新管发〔2021〕3号)并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是高新区“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历次全国教育大会等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保障,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评价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教育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到2025年高新区教育治理水平、教育服务体系、教育公平保障、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贡献程度明显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高新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出发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人力资本投入,财政资金优先保证教育发展投入,公共资源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人员规划编制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求,为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立足教育发展区情,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教育治理体系,形成上级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化教育治理格局。注重因材施教,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解决问题及创新思维能力。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教育活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从高新区发展大局出发,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校际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增强教育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高新区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初中阶段教育,努力打造职教高地,基本建成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整体实力全面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能力大幅度提高,打造高新区教育“升级版”,为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优质均衡区县和人力资源强区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05

100

1.2

100

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2.2

100

3.1

100

教师队伍

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比例(%)

85

95

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

93.95

100

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92.9

100

                                                                              注: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数、教师情况依据发展水平测算

二、目标任务

(一)各阶段教育发展任务

1.学前教育建设

发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建设,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强化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强化日常监管,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占比达到85%以上,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力争到2025年新改扩建幼儿园7所,省级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超过60%,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6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高新区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

2.义务教育建设

聚焦发展短板,落实整改措施,实施“一流学校建设计划”,培育、扩大普通小学、初中优质教育资源。巩固义务教育成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信息技术,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现双减,课堂教学质量、课后服务及作业质量实现双提高,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不断加强和改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充分重视初中学段承上启下的重要性,努力促进城乡初中优质均衡发展,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实行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逐渐形成协作式教育集团,推动高新区第九小学、高新区第二中学建设项目,启动科学城实验学校、第三中学、民祥路学校等学校建设,扩增义务教育学位6千余个,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力争到202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3.其他教育建设

着力做强职业教育品牌。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企业、岗位相对接,加快建设中德智能制造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市属中职学校(市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普特结合,推进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教育安置方式,力争让每一个残疾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形成民办教育综合治理管理网络,引导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化办学,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在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等一切环节,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师德表扬奖励制度和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关爱机制,动员学校、社会关心支持教师,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心理健康等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2.提升教师能力和素质

逐年提高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改进教师培养机制、模式、课程,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和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国培”“省培”“市培”“区培”“校本”五级培训为抓手,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探索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创新团队。启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完善校长培训体系,全面开展依法治教和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升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现代教育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素养。持续实施名校、名师带动战略,大力实施 “三名”工程建设,推动名校长、名师招募和链接,鼓励教学名师交流讲学,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造就一批本土教育家。力争到2025年,新培养省市级名师、名校长5人,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人。

3.完善教师补充渠道

落实淄博人才金政50条政策,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等多渠道,加大中小学教师补充力度,打造乐教适教善教的高新区教师队伍,培养更加优秀的人才。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4.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按照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开展区际和乡村教师交流,完善城镇教师到乡村支教交流制度,探索建立新聘任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将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之一。建立相关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提升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保障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各领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教育,加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学生志存高远、修好品德、学会感恩,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成为一个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2.切实推进“双减政策”的实行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加强作业统筹监管,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排查“双减”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3.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加大力度配齐配好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教师及相关设备,切实开展高质量的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一批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坚持以智增智、以体强体、以美化美、以劳育劳,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加快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贯通校内外多种教育形式,把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少年宫、运动场等建设成为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教育平台,为培育时代新人提供更大空间、凝聚强大合力。

4.扎实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充分认识家校社协同育人对构建新的教育生态、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着力构建价值统一、导向一致、协商合作、互动共进的家校社伙伴式新型关系。充分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教师的重要作用,引导帮助家长注重言传身教、提升家庭教育素养。实施家校共育行动计划,完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实现校园开放日活动定期常态化开展,落实教师家访制度,及时交流学生情况、宣传教育政策、联合制定育人策略。督促学校办好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在反映家长诉求、补充教育资源、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健全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放优质育人资源,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5.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高中小学教师教学、教研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城乡共享,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加快与国内先进地区教育接轨。深入实施“内培外引”,面向国内北京、上海等教育资源集聚地区,实施国内品牌教育资源引驻计划,推动教育集团化发展,以国内品牌教育资源为突破口,着力提升高新区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的水平和层次。推动高新区教育国际化发展,探索引入国际教育资源,逐步建设布局一批国际学校。鼓励高新区内学校加强与国外教育机构联动,开办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组织教师培训、学生研学旅行,促进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教学、教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规章制度,强化学校管理,加大制度执行力,建立教学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义务教育学段教学质量的监管,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教师评聘制度和中小学教研联合体、教育共同体等综合改革,激发教育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在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强化教育党支部建设,健全优秀党员、骨干教师相融合的“双培养”机制,加大对新入职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的国情国史教育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明晰政治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问责追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持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落实机制,发挥法治对教育治理的重要依托作用,建立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

进一步落实管委会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教育管理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校园民主,推进校务公开。

(二)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各种防范演练,保障高新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全体师生的安全,努力营造平安健康的校园环境。

(三)优化教育法治环境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坚持区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企业、社会力量以及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入学。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全面推进财政性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五)全面升级教育信息化

支持中小学校加快教学、科研的数字化管理,开发和推广应用在线课堂教学、智慧校园、标准化考试系统等。整合高新区名校教育资源,打造高新区“线上教育”品牌,推动区域优质教学资源在线共享,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六)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室、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淄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加快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以迎接上级政府履职评价为契机,促进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观念现代、素质全面、专业精良、品行高尚的专兼职督导队伍,提升智慧督导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教育高品质发展动态监测,积极推进督导责任区管理“一网通办”。规范开展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反馈报告、整改复查、奖励通报、追责问责等相关制度,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完善运行机制,构建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扎实推动高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协同推进高新区教育健康发展

实施高新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高新区教育的迅速发展乃至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重大意义。高新区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教育规划纲要,精心组织制订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实施一批教育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共同推动高新区教育事业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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