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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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0-None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2-18 | 发布机构: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号火炬大厦 1008 室;联系电话:35853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5月15日修订实施后的《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加强组织督导,优化公开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2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2条,信用“双公示”信息368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其他公文信息千余条。共公开了30次工委会议。提案办理情况8件。微博信息发布量864条。微信信息发布量450条。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根据申请人申请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答复书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时办理建议提案,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现有的网站平台基础上,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栏目做了进一步细分和完善,使群众更加方便进行查阅。同时,重新整理区内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撤销个别长期未使用的新媒体平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部门新媒体平台存在的2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监督保障情况。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为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月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下发至各部门,并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制定高新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科室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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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14 |
7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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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53 |
-705 |
63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85 |
1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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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42 |
17 |
917 |
行政强制 |
0 |
+3 |
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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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2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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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8 |
2665.728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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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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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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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1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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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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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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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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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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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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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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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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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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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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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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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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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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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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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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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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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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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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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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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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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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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7 |
1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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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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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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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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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3 |
0 |
0 |
0 |
0 |
0 |
5 |
0 |
0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几个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从履行法定义务的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情况。
(二)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到位,存在应公开、未公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信息格式不严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
(三)因为牵扯到高新区2019年机构改革,很多部门进行合并,原有的一些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所以存在一些工作衔接问题,造成了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全面化和透明化,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相关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依据最新《条例》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政策解读、培训会议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相关部门进行每月一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确保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