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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8586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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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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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1006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6440;邮箱:zbgxqbgsjgfw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助力淄博高新区打造“五个新高地”,争当淄博转型跨越发展的龙头和引领者。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高新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融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3条,公开18次政府会议并对议题进行解读;针对当前热点及重点领域,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文件44件,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图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38件;政务微博信息发布量365条,政务微信信息发布量834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统筹做好全区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协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3年度,高新区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同比减少38%,其中自然人申请52件,商业企业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旧村改造、土地征收等领域,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部分主动公开事项时限进行修改完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制作、谁认定”原则,由公文制作单位认定公开属性,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把关;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

4.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全面梳理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内容。创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专题专栏,整合相关信息,集中对外发布,方便百姓查询使用;规范做好全区各部门39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增设“政务公开线下专区”,为群众现场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5.监督保障方面

制发《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日常监测工作,发现更新不及时、发布不规范等相关问题300余处,及时对接部门立行整改;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不断提升各部门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投稿217篇,被采用56篇,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6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4

行政强制

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0.3378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3

0

0

0

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3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2

3

0

0

0

0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1 

 0

2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会议公开方面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要素不全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职责实际动态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加强培训指导力度,年内召开2次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效能。二是加大对政府会议的公开力度,对重要会议议题进行多样化解读,完善政府会议列席人员信息,及时关联会议相关媒体报道宣传材料,不断丰富政府会议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高新区作为淄博市派出机构,无单独办理建议提案职能。

 (三)创新实践情况:

坚持服务导向,务实创新,依申请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高新区严格落实上级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各环节流程。形成由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全区依申请公开答复登记、转办、协调会商、审核、统计、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模式,建立“起草科室-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律师团队-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分管领导”五级审核制度,层层审核、分级把关。通过以上手段,一方面,有效缩短办件时限,减轻部门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有效提升答复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2023年,高新区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答复55件,同比下降38%左右,未发生由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四)《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制定《关于印发<2023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高新管办〔2023〕12号),将任务分解成44项子指标,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部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确保上级部署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