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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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2023年5月29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处理会计事务的首要环节,是开展会计工作的前提。只有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有序、精准进行,才能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单位会计岗位人员配备、会计凭证的填写、审批、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部分。重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是维持财政资金纪律的重要保障。
二、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合法规范、扎实稳健、优质高效,提升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任用规范化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增强单位会计法治意识,使会计标准体系贯彻实施更加及时、有效,财会监督效能明显提升,会计工作秩序更加科学、规范。
三、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淄财会【2023】3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2023年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四、主要举措
此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范围为全区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且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任务配档表分阶段推进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活动组织。主管单位除负责做好本单位工作,还要对所属单位活动推进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自评表》,形成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于10月15日前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报告》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自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至财政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