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732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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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万杰路127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585邮箱:zbgxzh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公安分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LED屏、办事窗口等多种途径,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政策文件、执法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等政府信息,同时也及时向社会公布辅警招聘信息和政策解读等。2023年,分局组织邀请并接受媒体采访120余批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发布活动10余场,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合计5896篇次,其中中央级、省级媒体共856篇次,市级媒体3368篇次,区级媒体1672篇次。依托政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数76条,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辅警招考、财政预决算和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使用新浪微博、微信订阅号向社会广大群众推送各类警务信息25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分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与2022年相比减少3件,系公民个人来信申请,已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0宗,行政复议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分局政务公开栏目依托管委会政府网站统一建设,经过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提升了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1

行政强制

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8.518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一些进步,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意识树立不牢,更没有认识到政务公开对促进业务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缺乏深度,尤其对新政策解读不深,部分政策解读沿用上级公安机关的解读思路,形式上也较为单一,多数使用纯文字和图文结合的方式。三是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不足,发文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掌握不透,本职工作还没有找到与政务公开结合的切入点,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3年度,高新区公安分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专职负责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一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由指挥中心牵头负责的督促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群众提出的申请事项全程跟踪问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明确具体责任人进行政府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做到至少一周一更新,加强对本单位新政策的解读公开,发挥好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作用,实时公开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公共安全信息,如反诈防骗、禁毒宣传、警营开放等等。三是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起来,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及时向社会公开,真正树立起“依法公开”和“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把《条例》融入到本职工作,形成行动自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牢固树立“群众安全无小事”思想,积极推动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的深入结合,致力于加强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提升广大群众公共安全建设的参与感,年内组织开展进警营活动8次,进校园15次,进社区企业12次,有效发动群众力量,推动高新区全社会平安建设。

(四)《2023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打牢政务公开基础建设。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紧盯信息更新时效,即时动态调整组配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标准、规范。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年内召开大范围警企座谈会3次,警媒座谈会10余次,警民恳谈会13次,广泛听取社区企业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持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扫黑除恶、反诈骗、禁毒等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会议精神及工作进展,努力提升辖区社会面整体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