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12

 《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管委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管委会办公室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管委会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组织领导

       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相关的培训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六)其他

  主要包括:管委会办公室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管委会办公室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1)政务网站: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网址:www.china-zibo.gov.cn)。

2)政务新媒体-微信账号:淄博高新,各单位微信二维码汇聚网址:/col/col14939/index.html

3)政务新媒体-微博账号:淄博高新发布,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微博二维码汇聚网址:/col/col14942/index.html

4)政务新媒体-今日头条账号:淄博高新

(5)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7)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4楼自主服务区;联系方式: 0533-2326001;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内容:查阅政府信息,查询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 。

(8)高新区无图书馆、档案馆,特此说明。

公开时限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 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新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部分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其网站亦开通有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高新区政府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高新区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真:3582500

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高新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1008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5321;邮箱:zbgxq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新区工作,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用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7条、政府会议及相关解读信息51条、组织管理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7条。

2.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含上年结转1件),比去年下降约67%,均为自然人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征地信息、旧村改造等领域均依法依规按时进行答复,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的核验工作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4. 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全面梳理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内容。创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区”等5个栏目优化行政许可等2个专题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受众覆盖面。2023年,“淄博高新”微博发布信息365条,“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4条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日常检测,督促问题整改。

5. 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定期开展问题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接责任部门立行整改;制定 2023 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内召开相关培训会议2次,极大的增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纳入高新区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有力的保障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精品意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不多。是信息公开细化程度不高,对关键信息、重点内容解读不够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办公室聚焦疑难症结,突出结果导向,多措并举推动问题解决。一是提升典型经验选树意识,对政策解读等领域亮点工作及时归纳,树立典型,带动整体提升。是稳步提升信息公开颗粒度,强化关键重点信息把控,力求公开有重点、内容够精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探索文件、会议解读新形式,提升群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高新区作为淄博市派出机构,无单独办理建议提案职能。

  三:创新实践情况:高新区严格落实上级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各环节流程。形成由管委会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区依申请公开答复登记、转办、指导、审核、统计、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的工作模式,通过协调转办、合并答复、会商研判等手段,一方面,有效的缩短了办理时限,减轻了部门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有效的提升了答复质量,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同时,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建立起草科室-起草部门主要领导-律师团队-管委会办公室-管委分管领导”五级审核制度,层层审核、分级把关,从严把握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质量。

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情况:

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编制形成《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紧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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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1008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5321;邮箱:zbgxq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主动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补全政策解读短板,加大图解、媒体解读比例,丰富解读形式。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针对重要会议进行及时公开并多形式解读。2022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3条、政府会议及相关解读信息35条、组织管理信息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19条。

(二)持续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2年度,我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比去年新增82%,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申请内容涉及征地补偿、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等领域;收到行政复议1件,均依法依规按时进行答复。2022年下半年,按照省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统一规范各部门政务公开答复主体为淄博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二组织开展政府文件网上发布格式规范工作,完成2016年以来220余件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主题分类划分、发文机关代字规范等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全面梳理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各栏目内容。创建“助企纾困”、“扩大有效投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整合相关信息,集中对外发布,方便百姓查询使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政府常务会议等的公开形式,增加新闻报道、语音播报、图文解读等形式,使政府信息更加平实易懂不断规范政务新媒体健全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机制,规范新媒体账号开设、注销关停等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五)不断加强监督保障力度。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以及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评估考核、抽查结果和问题通报,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将相关工作纳入高新区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召开相关培训会议7次,极大的增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力的保障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门专责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不清,造成业务不熟练的问题二是部门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年内举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7次,针对《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融平台操作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能。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查回复和答复,修订完善高新区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加大协调沟通,切实提高各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高新区作为淄博市派出机构,无单独办理建议提案职能。

三:创新实践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全年共开展7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极大的提高了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31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1000余个相关栏目信息的指导、核查等工作。三是统一部署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统一发布或转载上级政策文件,及时转载率达到90%以上,扩大了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根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年终考核指标体系》等相关文件,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新梳理规范平台各栏目设置不断完善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问题检测,对于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部门立行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群工部、发改局、财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做好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指导和监督工作。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发布政策文件47件,采取不同形式的解读46件。

(4)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考核,持续将相关工作纳入高新区部门月度绩效考核。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力度,2022年共组织召开7期政务公开培训

五、统计数据情况说明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号1008 室;联系电话:35853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络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针对重要会议进行及时公开并多形式解读。2021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条、政府会议及相关解读信息40条、组织管理信息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发布信息实行审核制度,做到规范管理文件拟稿纸均设有公开属性选项,文件正文均在固定位置标注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年初进行了政务公开新平台的改版工作,对板块栏目及时进行梳理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采取邀请上级领导、行业专家等多种形式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极大的增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力的保障了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差,例如政府工作会议的公开存在时效滞后现象,公开内容时间相对集中。
2.部分政务公开文件内容专业性强。有些信息内容过于专业,不便于公众理解。部分文件发布后存在缺少解读文件或者没有解读文件没有相互关联,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多次召集办公室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邀请大数据科工作人员为全体人员做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尤其是政府会议公开方面,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尤其是新网站使用后,要求工作人员凡公开文件必须有相关解读文件并做好关联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维护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培训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高新区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多期政务公开培训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 1月1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号1008 室;联系电话:3585321)。

现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如下:

总体情况

1.情况综述

2020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高新区工委管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各种渠道,认真组织,优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持续加强组织督导,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2020年度,共计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43条,其中提案办理结果公开4条,规范性文件0条,部门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29条。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方面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按照《条例》和国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根据申请人申请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答复书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八项制度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围绕做好助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4.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统一管理平台基础上,对机构职能进行了及时更新,对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等栏目,做了进一步细分和完善,使群众更加方便进行查阅。并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614.9993万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平衡、不重视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到位,存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信息格式不严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按照要求,着力解决薄弱环节。一是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全面化和透明化,增强政府公信力。二是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依据最新《条例》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政策解读、培训会议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9日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9  1 1 日起至 201 12 31 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号火炬大厦 1008 室;联系电话:35853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2019515日修订实施后的《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加强组织督导,优化公开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2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2条,信用“双公示”信息368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其他公文信息千余条。共公开了30次工委会议。提案办理情况8件。微博信息发布量864条。微信信息发布量450条。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根据申请人申请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答复书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时办理建议提案,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现有的网站平台基础上,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栏目做了进一步细分和完善,使群众更加方便进行查阅。同时,重新整理区内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撤销个别长期未使用的新媒体平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部门新媒体平台存在的2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监督保障情况。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为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月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下发至各部门,并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制定高新区2019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科室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20

9

13

规范性文件

12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3

6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6

917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8

2665.72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7





1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3

0

0

0

0

0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几个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从履行法定义务的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情况。

(二)个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到位,存在应公开、未公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信息格式不严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

(三)因为牵扯到高新区2019年机构改革,很多部门进行合并,原有的一些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分,所以存在一些工作衔接问题,造成了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全面化和透明化,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相关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依据最新《条例》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采取政策解读、培训会议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相关部门进行每月一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确保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


淄博高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书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2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是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109室;联系电话是3585321)。

 

一、概述

2016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综合科牵头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印发的《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淄博高新区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淄博高新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明确各部门责任,疏通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渠道,定期组织督导工作,同时明确了保密部门专门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高新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微博、门户网站等载体,发布重要决策部署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在新浪、腾讯微博发布信息1361余条;通过门户网站积极回应群众咨询建议信息3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方面:2016年以来高新区严格按照清单动态管理要求,于2016年4月12日印发《关于调整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6〕31号)、2016年12月23日印发《关于调整高新区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字〔2016〕46号),通过省机构编制网站、淄博日报、高新区门户网站及高新区通讯等媒体对外进行公布。2016年5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调整高新区区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的通知》(淄高新编办发〔2016〕5号)调整高新区区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并同步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后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高新区通讯等报纸媒体及时外公开。2016年6月27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方式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字〔2016〕20号)、2016年8月2日印发《关于冻结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字〔2016〕27号)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及时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公布。2016年5月24日贯彻落实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6〕54号),2016年9月23日印发《关于清理规范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淄高新管字〔2016〕101号),做好上级政府下放和区政府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及时通过报纸、高新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做到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和监督。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方面: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2016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字〔2016〕16号),及时开展“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及备案工作,对高新区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逐步公式,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认真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工作,采取政策宣传、帮扶指导等措施,提高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去年高新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年报8837家,公示率90.25%,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62家;个体工商户年报3840家,公示率63%,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2170家。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方面: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016年7月迁入启用,截至目前进驻人员177名,设立184个窗口,启用116个,划分8个服务功能区,设置咨询台、政务咨询热线、休闲书吧、站立式填单台、资料取阅处、饮水机、残疾人推车、擦鞋机、雨伞等便民设施,提供免费复印、上网查询打印、手机加油站、自助售货机等自助服务项目,创新研发了融合叫号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同单位的办理事项融合在同一平台进行叫号,服务环境更加和谐,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顺应互联网+政务时代要求,统一进驻省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推广网上办事模式,让信息多奔跑,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的外延,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按照应进必进、整体进驻原则,采取窗口+分中心模式,全区20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21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进驻率达100%,深化两税合办五证合一不动产登记等改革,推动了各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真正实现了为百姓提供进一扇门,办全所有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6786件,同期相比办件量增加53.5%。其中行政类许可事项9831件、公共服务事项56955件,办结66786件,办结率100%,共接待服务对象约18万人次。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2016年,高新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十个新突破的总体要求,坚持一个目标、三个勇争的工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革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创新实干,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上级下达的一批重要改革举措在高新区落地生根,一批重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一批新的改革试点落户高新区,一批自主创新项目得到挖掘和推广,体现了改革在各项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收费, 加强监督管理, 优化高新区经济发展环境,高新区管委出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建设项目“一费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发﹝20164号),并在高新区政务公开网公示,建立内控机制和工作流程, 落实岗位责任, 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实施。这是高新区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淄博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又一新举措。

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对2016年已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公示,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环评公众参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立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相关制度,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相关文件。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除“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业权出让转让”事项和“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已纳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简化办税手续,前移审批关口。认真梳理登记、发票、证明、申报、征收等五个业务环节的备案类事项和审批类事项。围绕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及时了解知晓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在小微企业申报环节做好优惠政策提醒,利用办税大厅宣传栏和导税台宣传优惠政策,通过纳税查询系统及时查找未享受优惠的企业并及时电话或登门告知,建立享受有企业名单台帐,采取各种措施让应该享受优惠的企业享受到优惠,积极扩大政策覆盖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按规定及时制定出台《2016年淄博高新区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淄高新财发﹝201679号)、《2016年淄博高新区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淄高新财发﹝201680号),《目录》中明确收费项目名称、执收编码、设立依据及标准,凡不属于目录公布范围的,执收单位一律不得收费,并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所列示的,准确填制《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加强对高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对高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综合评价、对外投资管理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情况进行监管,促进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方面:一是贫困户识别认定信息公开。在村居、镇办、区县各级公示栏中分别进行公示,包括确定的贫困户、贫困属性、家庭人均收入情况。二是贫困户退出信息公开。在村居、镇办、区县各级公示栏中分别进行公示,包括确定的贫困户、贫困属性、家庭人均收入情况。三是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的工作通过报纸、网络等传媒途径进行公开。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方面。在村居进行三榜公示,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名单、特困人员名单、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情况。二是医疗救助方面。救助对象上报救助材料时在所在村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园区、办事处,园区、办事处审核后上报民政司法办公室,民政司法办公室审批后委托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救助对象人次数、资金支出的情况。三是临时救助方面。救助对象上报救助材料时在所在村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园区、办事处,园区、办事处审核后上报民政司法办公室,民政司法办公室审批后委托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救助对象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的情况。四是减灾救灾方面。减灾救灾信息、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使用等情况委托村居进行公示。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方面: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站,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开了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对申领的条件、程序等做了详细说明。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稳岗补贴、低收入群体取暖补贴、创业补贴等等,都定期公布申请条件、时限、地址、联系电话等,确保企业及个人能够及时详细的了解到相关信息,并对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开,确保资金发放公开、公正。通过设立qq群、微信群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增强就业创业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充分利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等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平台,充分对淄博市零成本创业政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政策、高新区人才新政12条等人才政策进行宣传;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资金进行公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2016年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及时做好高新区教育、卫生和高新区相关部门的招聘信息的公开。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高新区针对棚改、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工作宣传进行部署,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12月底,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3个项目、3405套已全面开工建设,人口市民化工作不断加快,高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5.2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79.76%,均列全市第2位。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积极配合并充分依托市环保局及下属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控中心等环境信息及监测监控数据资源,高新区空气质量和河流水质状况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实时发布。按照年度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积极督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对污染物排放进行自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后,报送市环保局,并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对外公开。对辖区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8个农村8个城市监测点定期进行检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情况。及时下发了文件,并通过高新区教育中心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教体科按照《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公开工作。教体科在淄博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开通中小学招生专栏,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以在地图上标注区域和辅以文字描述的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举报途径和信访接待地址、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拟招收的学生名单)在高新区教育信息网招生专栏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服务指南、就医流程、医疗收费、便民措施、服务准则,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医技规范、管理制度等依照法律法规必须公开、社会普遍关心、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设置公开栏、LED宣传屏、服务须知和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开展座谈交流,向社会和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基建工程建设、药品、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管理制度、科室职责、人员岗位职责、人事等事项。医疗机构利用院周会、科室主任会、职工座谈会、民主协商会、职工大会、设立院务公开栏通报、公开院务情况,保证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方面: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度了《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力推动了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方面:2016年,高新区共召开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22次,研究改革议题51项,组织领导小组学习12次,出台各类配套改革文件14个,其他改革类文件78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上级改革决策部署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截至目前,22项重点改革事项,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4项改革任务,除上级尚未启动的13项改革任务外,其余91项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6年新增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山东省版权示范园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4项国家和省改革试点,并取得良好的试点成果。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13个项目获得省自创区发展建设资金1890万元,占全省近20%;科技服务业试点新增民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新认定市级创业示范基地2家;国家先进陶瓷产业知识产权集聚区顺利通过验收;国家新型功能陶瓷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核心区中期评估圆满完成。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两批20项改革创新经验的推广推介,并在年底市里的验收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受到群内群众广泛好评。制定出台《工业精准转调“1+N”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速推进化工、电子信息、医药、机械装备制造和陶瓷五大行业精准转调;102项绿动力提升工程全部完成验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行政审批事项达到全市最少;新建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正式启用,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教育信息化工作走到了全市全省前列,10所学校成功创建数字化校园;医联体改革大胆突破和创新,区内3个乡镇卫生院分别与市中心医院、市七院、市八院组建了区域医疗联合体,世博高新医院与省齐鲁医院、解放军302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全区55个村居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在全省移风易俗工作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中,高新区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在《高新区通讯》、《高新新闻》、高新区门户网站、高新改革微信公众号等区级媒体阵地开辟了深化改革惠民生栏目,对高新区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宣传报道。共在《高新区通讯》刊发改革类稿件300余篇,《高新新闻》刊播20余条,高新区门户网站刊发300余篇,高新改革微信公众号推送300余条次。同时,不断加大对上对外宣传力度,共在《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等市级媒体刊发各类改革宣传报道60余篇,在《山东新闻联播》、《大众日报》等省级媒体刊发各类改革宣传报道20余篇,在《市委改革简报》、《市委决策参考》等市级改革刊物刊发15余篇,承办市级以上各类改革会议4次,作典型发言6次。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重点围绕2015年度预算编制情况、预算管理及执行情况、国库管理情况等十二个方面开展,审计查处在预算编制、存量资金、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的11个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等6条审计建议,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高新区把政府门户网站做为主窗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另通过报纸、公告栏、会议等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49条,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发布信息448条,其中政策法规21条,业务工作213条,统计数据63条,其他信息9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高新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申请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3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便民惠民的原则,2016年高新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免费处理,未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高新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工作流程,各部门、各单位从起草、审核、签发、报送、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存在上传不及时问题。

(二)个别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把握不够准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不够紧密,存在人员变动后相关工作不能及时衔接。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对《条例》中各项条款继续深入学习,提高界定公开范围能力,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专题讨论会等方式,邀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莅临授课,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熟知《条例》和《办法》,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平台,定期发布保障情况,不定期现场督查政务公开开展情况,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继续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按《条例》规定,把依申请工作从各环节做到依法依条例按时完成。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3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zwgk.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是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109室;联系电话是3585321)。

 

一、概述

2015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周密部署,积极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保密审查,极大地推动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完善制度,根据下发的《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淄博高新区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淄博高新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多次召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疏通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渠道,明确各部门责任,定期组织工作考核,同时明确了保密部门专门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三)强化责任,每个单位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既提高了广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又增强了业务能力,形成了高效畅通的工作网络,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高新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微博、网站等载体,发布重要决策部署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在新浪、腾讯微博发布信息5000余条;通过网站发布解读信息7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的情况

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方面:20159月,高新区在全市率先对区级《目录》进行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由原《目录》的227项(含子项358项)减少到186项(含子项294项)。截至201511月,已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96项。20149月以来,公开承接国务院、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4项,并全部纳入《目录》管理。201510月,对外公布《高新区区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保留审批事项47项,收费项目6项,承诺办理时限总天数534个工作日(以上均不含垂直管理部门)。

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方面:20152月,对外公布《高新区行政权力清单》,纳入清单的共有12个部门(单位)1393项权力事项,含子项2551项。其中行政许可133项,行政处罚838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给付4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5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监督149项,其他权力103项。

政府责任清单信息公开方面:20157月,对外公布《高新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纳入责任清单编制范围的共有12个部门(单位),其中部门主要职责事项241项,部门具体责任事项887;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8;部门公共服务事项67;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36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014年度高新区支出决算26条,2015年度预算安排情况21条,同时公开2014年度高新区公共财政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2014年度高新区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明细表、高新区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已在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方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格公示、分配信息等三类信息在淄博市房产信息网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40余条。

2015年高新区无房屋征收项目,没有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信息公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土地项目相关工作。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制定相关的城建计划并及时公开。

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部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高新区已于10月份正式进场交易。

城市规划方面的信息公开由市规划局统一公开。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的情况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方面:截至2015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9.38万人次,综合覆盖率为91.6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5.9亿元,比去年增长19.18%。其中,征缴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分别为34330万元、12983万元、1831万元、1002万元、848万元和1104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424万元。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1709万元和1129万元。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增加226元。截至11月底,为2993人、42327人、1497人、226人、2049人次支付企业养老金5632万元、职工医疗费4981万元、失业保险待遇1604万元、工伤保险待遇1041万元、生育保险待遇1447万元。为76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342万元。为16907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402万元。为30865名城乡居民支付医疗费5404万元。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方面:截至目前城市低保3658,1-11月份发放低保金26.23万元;农村低保373786人、1-11月份发放低保金117.5万元;农村五保人员70,支出资金39万元。为600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34万元。发放大病救助金30万元。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高新区卫生系统新设置医疗机构10家,其中一级综合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综合门诊部1家,中医诊所1家,普通诊所2家,口腔诊所2家。2015年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注册15家。2015年注销医疗机构2家。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均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定价并在各医疗机构公开。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按照条例、办法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信息,加大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情况

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状况实时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对外发布,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10余次;对辖区40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排污费缴纳情况每季度一次;在环保局网站公开13家国省控企业,40余家区控企业名录;通过高新区政府或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建设项目审批167项、验收的98项。

积极做好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等事项公开工作,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环保局网站等媒介或公示栏对外公开职权总数128项,法律依据169项,每季度公开一次排污收费情况。

针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做到按环保信访处理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回复、处理;同时,通过市执法网络平台积极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相关情况。环境应急建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流程、涉辐射4家企业等相关信息在环保局网站公开。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情况

此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向社会公示。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的情况

截至目前注册社会组织9家,变更3家,年检47家。积极按上级要求组织落实慈心一日捐活动,组织21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计捐款1525470元,及时在高新区通讯公示捐款单位及数额。中介服务机构共吸纳107家,分别涉及评估机构、规划设计机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等十大类,三十小类。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高新区通过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通过报纸、公告栏、会议等方式外,主要是通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其中政策法规20条,业务工作184条,统计数据63条,其他信息83条。全年高新区共处理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新了网站检索功能,使其更方便查询,同时对网站进行了技术安全处理,确保网站的安全运行。二是在社区架设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拓宽了信息公开载体的渠道。三是紧密配合各部门,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道,确保应急信息及时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规范程序,严格时限,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高新区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申请,积极研究对策,稳妥的按时按规处理了1条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便民惠民的原则,2015年高新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免费处理,未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高新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工作流程,各部门、各单位从起草、审核、签发、报送、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高新区各区属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能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专人具体负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程序复杂、严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难以把握,还存在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

(二)虽然对各部门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培训,但由于此项工作覆盖面广,程序复杂,涉及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仍有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细节,把握得不够透彻。

(三)虽然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落实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自主研发的信息公开平台还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项功能。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对《条例》中各项条款内容细化学习,准确界定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继续开展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专题讨论会等方式,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熟知《条例》和《办法》,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继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继续进一步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依条例及时准确回复。

(五)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软件平台。充实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逐步建立网上受理和公众参与等机制;抓紧落实完善在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设施,使查阅途径更加安全便捷。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县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35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30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7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7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二)镇(办)门户网站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zwgk.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是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109室;联系电话是3585321)。

 

一、概述

2014年,高新区工委、管委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周密部署,积极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保密审查,极大地推动了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完善制度,根据下发的《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淄博高新区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淄博市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淄博高新区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多次召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疏通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渠道,明确各部门责任,定期组织工作考核,同时明确了保密部门专门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三)增强联络人制度,每个单位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既提高了广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又增强了业务能力,形成了高效畅通的工作网络,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高新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微博、网站等载体,发布重要决策部署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微博发布信息2170余条,其中新浪微博1240余条,腾讯微博930余条;回应群众关切信息18条;通过网站发布解读信息7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部署。全市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会议后,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的通知》,研究制订了《淄博高新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将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好落实。根据要求,召开了2014年度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9项重点工作做了说明和培训,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各个部门,由各个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要求各部门明确具体要求,积极稳妥的做好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推进清理工作。高新区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条例》实施前形成但是没有移交国家档案馆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清理后存在的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

(四)强化主动公开意识。高新区各部门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从制发流程中把关,确保制发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并做到“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高新区通过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通过报纸、公告栏、会议等方式外,主要是通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政策法规8条,规划计划12条,业务工作201条,统计数据3条,其他信息133条。全年高新区共处理了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突出重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更新了网站检索功能,使其更方便查询,同时对网站进行了技术安全处理,确保网站的安全运行。二是部分单位在社区架设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拓宽了信息公开载体的渠道。三是做好网络咨询通道的建设,公开了高新区各部门的联系方式,提供了办事表格的下载和相关法规的查看功能,方便群众进行网上咨询和投诉维权。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的公开。五是紧密配合各部门,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布公共预警信息提供平台通道,确保应急信息能够快速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规范程序,严格时限,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运行机制,制定了高新区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统一制作了高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等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表格,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原则、申请方式、保密审查、办理答复、工作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项,确保每个环节规范科学。

2014年高新区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申请,积极研究对策,稳妥的按时按规范处理了4条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便民惠民的原则,2014年高新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免费处理,未收取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高新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提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0起,已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工作流程,各部门、各单位从起草、审核、签发、报送、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高新区各区属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能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专人具体负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程序复杂、严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难以把握,还存在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

(二)虽然对各部门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培训,但由于此项工作覆盖面广,程序复杂,涉及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仍有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细节,把握得不够透彻。

(三)虽然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但这些制度还需要在落实执行中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通过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增强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自主研发的信息公开平台还不够全面,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项功能。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对《条例》中各项条款内容进行细化,准确把握界定范围。

(二)继续开展教育培训。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理论业务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更好的熟悉了解《条例》,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三)继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高新区网站以及高新区通讯等平面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牢实施基础。特别是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了解群众关切的问题。

(四)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继续进一步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依条例及时准确回复。

(五)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软件平台。充实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逐步建立网上受理和公众参与等机制;抓紧落实完善在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设施,使查阅途径更加安全便捷。

 

附件:2014年淄博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样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3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45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6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4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3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数

3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数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