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区2023年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目录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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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2-2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淄博高新区2023年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目录清单
收费项目名称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文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否 | 否 | 否 | 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5个服务星级: 未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基准价格:0.35、0.5、0.7、1.1、1.6。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基准价格:0.72、0.87、1.07、1.5、2.05。 2.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元/车位•月):地上30,地下40。 3.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元/车位•月):地上150,地下200,封闭式专用车库300。 |
淄发改价格〔2022〕121号 |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 1.每个等级公共服务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电梯运行费用不再上浮,下浮不限。 2.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 否 | 否 | 否 | 1.居民6元/户•月,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3元/户•月,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居民4元/户•月。 2.城市暂住人口民2元/户•月。 3.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按职工人数3元/户•月。 4.企业(商业服务除外)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户•月。 5.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及工业品市场营业按面积收取。 | 淄高新经发〔2017〕100号 |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 |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否 | 否 | 否 | 1.计次收费: (1)小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3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2)大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4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2.计时收费: (1)小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3元,4小时外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大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4元,4小时外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3.摩托车停放服务费:4小时内每车次1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
淄高新经发〔2021〕83号 |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 |
四、幼儿园收费 | 否 | 否 | 否 | 详见文件 | 淄发改价格〔2021〕51号、淄高新经发〔2021〕98号 | 教育部门 | |
五、供水价格 | 是 | 否 | 否 | 1.生活用水3.275元/立方米 2.工业用水3.875元/立方米(均含加压费0.30元/立方米) | 淄价字〔1997〕159号,淄高新价发〔2004〕8号,淄价字〔2005〕245号 | 建设部门 | 高新区涌泉供水公司供水 |
注:1.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 2.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
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