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标题: 淄博高新区2023年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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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2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淄博高新区2023年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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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2023年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目录清单

 
收费项目名称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号) 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5个服务星级:
未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基准价格:0.35、0.5、0.7、1.1、1.6。配备电梯(元/平方米▪月)基准价格:0.72、0.87、1.07、1.5、2.05。
2.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元/车位•月):地上30,地下40。
3.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元/车位•月):地上150,地下200,封闭式专用车库300。
淄发改价格〔2022〕121号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1.每个等级公共服务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电梯运行费用不再上浮,下浮不限。
2.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1.居民6元/户•月,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3元/户•月,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居民4元/户•月。                         2.城市暂住人口民2元/户•月。               3.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按职工人数3元/户•月。                       4.企业(商业服务除外)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户•月。                                       5.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及工业品市场营业按面积收取。 淄高新经发〔2017〕100号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1.计次收费:
(1)小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3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2)大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4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2.计时收费:
(1)小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3元,4小时外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2)大型汽车:4小时内每车次4元,4小时外每超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3.摩托车停放服务费:4小时内每车次1元,每超过4小时加收1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算。
淄高新经发〔2021〕83号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  
四、幼儿园收费 详见文件 淄发改价格〔2021〕51号、淄高新经发〔2021〕98号 教育部门  
五、供水价格 1.生活用水3.275元/立方米                   2.工业用水3.875元/立方米(均含加压费0.30元/立方米) 淄价字〔1997〕159号,淄高新价发〔2004〕8号,淄价字〔2005〕245号 建设部门 高新区涌泉供水公司供水
注:1.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
   2.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