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9-04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根据《条例》、《办法》规定,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阶段性工作计划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可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查阅。

● 公开形式

1)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

2)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新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新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4.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本单位将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办公地址: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11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5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1178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3 年12 月 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1117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1178;邮箱:gxqj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高新区发改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管理和服务公开1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条,政府会议11条,部门财政财政预决算6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减少5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公开,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所公开信息不泄密。三是做好本部门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定期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地公开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我局未开设政务新媒体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责任到人。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全年共开展专题培训 3 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二是公开的渠道相对局限。以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继续创新。

工作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各科室要对照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梳理业务工作,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积极借助淄博高新公众号、鲁中网、大众网等媒体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多元的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本部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我局通过新政务媒体平台 “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业务工作通报。2023年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及时准确发布重大事项。我局通过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工作开展。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对着政务公开要求,梳理业务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专人专责,定期更新栏目内容,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完善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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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1117;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1178;邮箱:gxqj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省、市和高新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工作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其中管理和服务公开17条,扩大有效投资4条,政府会议4条,部门财政财政预决算7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较上年增加66.7%。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公开制度,成立了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完善我局主动公开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能全面、及时、准确。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础。我局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结合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需要,及时完善更新高新区网站中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五)不断增强监督保障。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我局不断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和内容审核机制,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高质、规范。组织强化业务培训,年内参加相关培训会议7次,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咪咪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内容上还不够创新,尤其在宣传方面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

工作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创新情况:一是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并按要求公开。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局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进行解读专栏更新、跟进与完善解读机制。及时公布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

淄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F座1117,联系电话:35811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我局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100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46条,政务公告5条,部门动态18调查征集5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意见征集4条,优化营商环境专栏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均按规定时间办结,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我局成立了经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逐步建立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形成了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牵头,其他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结合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需要及时完善更新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准确及时地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2.政策解读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发布文件时必须有相关解读文件,同时做好信息关联工作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经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经发局完成了政务公开融平台的数据迁移和上线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围绕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结合发改职能,重点做好市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进展及成效的主动公开工作,紧扣年度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16日

淄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经济发展局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现向社会公布经济发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803室,联系电话:35811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经济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络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01月1日-202012月31日,经济发展局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701条,其中政务公告26条,部门动态675条。依申请公开2条,行政复议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417.3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经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2021年度,我局将加强工作力度,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131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经济发展局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现向社会公布经济发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803室,联系电话:35811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经济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络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80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3

0

0

0

0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认识还有待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对个别需要公开的信息不能够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有时更新不够及时,对个别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2020年我局将加强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及时规范办理政协提案,经济发展局共收到政协建议提案1件,已按时回复处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办理复文在高新区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0212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济发展局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现向社会公布经济发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地址是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803室;联系电话是358117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经济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络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1811日至1231日,在淄博高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全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等信息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公民递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4份,均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给予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份,未收到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我局的主要政务工作信息进行更新。及时沟通、联络、确认各科室、部门政务情况,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时审核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根据申请内容给予答复。

2. 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务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文件、信息发布、设立行政大厅窗口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收到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全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等信息15条。

3. 推动高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推进市场监管透明,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2018年已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公示。

4.稳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和《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出台了《淄博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双公示”的内容和标准。2018年1—11月份高新区共收到并上报11273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344条,行政处罚信息2929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信息174条。

5.目录清单双管理,强化清单动态优化调整,做到目录清单规范。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18年淄博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淄博高新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2018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停征、下放、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整理,形成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以便于区内职能部门和企业及时准确的了解价格政策信息。梳理了高新区相关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根据《山东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对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复核确认,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完成了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上报工作,编制目录清单事项项。促进了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认识还有待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不能够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有时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2019年我局将加强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经济发展局

2019年1月18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济发展局结合自身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稳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现向社会公布经济发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经济发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络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1711日至1231日,在淄博高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全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等信息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我局的主要政务工作信息进行更新。及时沟通、联络、确认各科室、部门政务情况,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时审核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根据申请内容给予答复。

2. 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务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文件、信息发布、设立行政大厅窗口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全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等信息36条。

3. 推动高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推进市场监管透明,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2017年已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公示。

4.稳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和《淄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出台了《淄博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双公示”的内容和标准。截止12月份高新区共收到并上报20889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0292条,行政处罚信息597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信息159条

5.目录清单双管理,强化清单动态优化调整,做到目录清单规范。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17年淄博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淄博高新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淄博高新区考试考务目录清单》和《2017年淄博高新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2017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停征、下放、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整理,形成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以便于区内职能部门和企业及时准确的了解价格政策信息。梳理了高新区相关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根据《山东省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对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复核确认,规范相关收费行为。完成了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上报工作,编制目录清单事项37项。促进了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

6. 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联合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淄高新财发(201760号)开展了高新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并上报了《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为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透明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和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第24号)、《山东省定价目录》和2017年国家、省、市提出的实现中央、省、市、区县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要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对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了并公告了《淄博高新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淄博高新区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认识还有待提高,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不能够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有时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

2018年我局将加强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1231日止。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时间: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