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局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534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建设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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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506 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0212;邮箱:gxqjsj@zb.shandong.cn)。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3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1条、政府会议信息9条、饮用水安全12条、灾害事故救援3条、财政预决算6条、“双随机一公开”16条、行政执法信息25条、优化服务1条、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2条、住房保障政策法规19条、配给管理5条、业务培训1条、工作推进2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9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5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工作方面

2023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与去年持平,均已按期依法依规答复。未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4. 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增设配给管理、配后管理栏目,优化住房保障信息专题。

5.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全年参加专题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2.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转变思想意识,从“要求公开”逐步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思想意识,做到能够主动、及时发布消息。针对于政务公开力量薄弱的科室重点指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公开

2.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查回复和答复,根据高新区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加大协调沟通,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 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3.本单位在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新政务媒体平台 “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重大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工作开展。

4.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38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