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局

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5-1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要点等。

)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可在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查阅。

● 公开形式

(1)、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

(2)、其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新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新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高新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4.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本单位将依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办公地址:柳泉路109火炬大厦5楼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0188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华兴大厦)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95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506 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0212;邮箱:gxqjsj@zb.shandong.cn)。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3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1条、政府会议信息9条、饮用水安全12条、灾害事故救援3条、财政预决算6条、“双随机一公开”16条、行政执法信息25条、优化服务1条、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2条、住房保障政策法规19条、配给管理5条、业务培训1条、工作推进2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9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5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工作方面

2023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与去年持平,均已按期依法依规答复。未有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4. 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增设配给管理、配后管理栏目,优化住房保障信息专题。

5.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全年参加专题培训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2.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转变思想意识,从“要求公开”逐步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思想意识,做到能够主动、及时发布消息。针对于政务公开力量薄弱的科室重点指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公开

2.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查回复和答复,根据高新区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加大协调沟通,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 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3.本单位在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新政务媒体平台 “淄博高新”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重大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工作开展。

4.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38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语音播报     |      图解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 109 506 室;邮编:255035;联系电话:3580212;邮箱:gxqjsj@zb.shandong.cn)。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及时全面。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2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管委办公室文件1条、部门文件5条、政策解读4条、政府会议信息15条、饮用水安全13条、灾害事故救援3条、财政预决算6条、“双随机一公开”15条、行政执法信息15条、优化服务2条、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5条、住房保障政策法规8条、组织领导2条、工作推进3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6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26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2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比去年新增200%,均已按期答复。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础。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良好。按照管委会要求,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栏目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2.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差,例如会议和文件的公开存在时效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加强平台建设管理。

2.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指导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全面化和透明化,增强政府公信力。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定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创新情况。

2022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38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高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抓基层夯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抓典型带全局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构建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2021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其中,管委办公室文件1条、政策解读2条、部门文件6条政府会议信息11条、饮用水安全14条、灾害事故救援5条财政预决算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4条行政执法信息43条优化服务3条市场监管与安全生产12条行政处罚1条住房保障政策法规6条工作推进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4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26试点领域公开目录4条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均已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二是根据管委会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更新内容,方便群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4.024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存在个别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

2.    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逐步从“要求公开”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思想意识,基本能够主动积极、准确、准时发布消息。2022年将重点指导相对政务公开力量薄弱的科室,推动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公开

2.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建设局完成了政务公开融平台的数据迁移和上线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27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共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和拓宽传播范围及途径,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一是创新模式,打造信息公开的“互联网+”新模式。利用微信、美篇等新媒介的广泛应用,通过高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部门动态、工作开展情况,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工作动态并同步互动,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宣传。通过在《高新区通讯》等报刊及在高新区网站、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等形式,增强群众对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社区结对共建、“节水周”宣传、“防灾减灾”日宣传等活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深入群众,广泛公开相关工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在高新区网站、高新区行政执法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住建局网站等媒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重点民生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棚改、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农村公厕建设、旱厕管护、“巷巷亮”、美丽村居试点建设等信息公开和工作宣传,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在高新区网站、高新区通讯等媒介公开相关信息,截至12月底,完成新划入先创区18个农村公厕建设,做好17749户旱厕改造的后期管护工作,进一步巩固村庄亮化工作成果,目前高新区辖区全部村庄已全部完成亮化深入贯彻省、市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发了《淄博高新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开展。2020年度高新区建设局交通管理方面共公示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项,《高新区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排查整治清单的公示》、《关于明确疫情处置期间办理“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工作流程的通知》《关于对2019年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报》、《交通运输业务办理指南》、《高新区交通管理处承接省级下放事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交工核验工作指南》、《高新区交通管理处承接省级下放事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交工核验工作手册》。完成10家危化品企业、3家客运企业、41家汽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新增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共计11家次,办理车辆新增业务407件,转户停运业务521件,审验业务1426件,从业资格证报名182件,从业资格证审验1480件,从业资格证换证573件,服务单位变更21件,驾培业务审验4032件。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交通企业行政处罚5项,已完成公示;其他行政处罚113起,共罚款72400.00元整。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一是扎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对在建工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针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针对市场行为一系列隐患问题下整改通知单,整治期限到期复查。2020年,共对各类违法行为的9家单位进行处罚,其中招投标处罚2家,建筑市场行为处罚7家,下达处罚决定书9份。共建立市场执法项目档案91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1份。共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64个工程项目进行立案处罚共计罚款24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均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并按要求将处罚数据通过建设科反馈至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局质安科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3项,采购合同金额742256元。

4、全面公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公租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截止2020年底,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公开15批次,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218户;公租房分配公开5批次,共分配公租房40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房源公示16批次,共计退出房源36套,所有公开信息通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示。

5、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由申请人直接书面申请2件。接到申请后,建设局高度重视,根据申请人申请内容,明确写明救济渠道、救济机关、时限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答复书。

6、突出抓好政府服务热线及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一大众平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并通过热线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工作职责、工作信息,及时反馈相关信访案件进展情况,避免因工作信息不通畅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滋生、扩大,维护社会稳定。截止12月底,累计受理区级以上各类信访投诉4550件,其中信访件91件,市民投诉件4459件,网站互动10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近13件,办结率100%。满意率不断提高。

7、2020年,建设局共收到政协建议提案2件次,已按时回复办理,主要涉及民祥路(鲁山大道至宝山路段)及民安路(鲁山大道至花山西路段)道路路面维修、路灯亮度及高分子助剂产业园进出道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1

-21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

14

14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422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建设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狠抓责任落实,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定岗定责,强化人员力量,加大全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6

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新区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火炬大厦506室,联系电话:3580212。

2018年,高新区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工委、管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共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城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技能培训,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了局内和社会两个信息公开渠道,局内信息公开包括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对社会信息公开包括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建设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规定,多次召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建立和畅通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渠道,对政府公开信息实行严格审查,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定期对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底评先评优的考核范围,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在局内进行通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深入推动“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梳理各类权力事项352项,“一次办好”事项110项,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1项,修订政务服务事项90项。压缩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68天压缩至50天,压缩审批天数118天,提速70.2%。承接“证照分离”推送事项101件,累计办理各类审批及管理事项1.3万件。

2、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和拓宽传播范围及途径,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一是创新模式,打造信息公开的“互联网+APP”新模式。利用微信等新媒介的广泛应用,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部门动态、工作开展情况,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工作动态并同步互动,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宣传。通过在《淄博日报》、《高新区通讯》等报刊发表文章,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建设快讯”、“部门简讯”等方式发表城建信息,增强群众对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平时注意结合志愿服务、社区结对共建等活动及日常工作检查,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工作相关信息。三是优化服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高新区网站、高新区行政执法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房管局网站等媒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条,其中通过网站与群众互动交流60余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3、围绕推行行政决策公开。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奖惩、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城建行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2018年,共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业务专题会、廉政专题会等各类会议200余次,印发党委会议纪要12期,研究部署重要决策事项45项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加强重点民生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了棚改、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工作宣传,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12月底,3个村居900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基本建成530套,超额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扎实推进“三改三建”工作,实施3条背街小巷、2个便民市场、12座公厕和10处停车场1050个停车位的改造任务,目前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停车场改造已完工,12座城市公厕8座已竣工,其余4座进入装饰收尾阶段。

4、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一是扎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对在建工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针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针对市场行为一系列隐患问题下整改通知单,整治期限到期复查。截至目前,共对各类违法行为的15家企业进行处罚,其中招投标处罚7家,建筑市场行为处罚8家,下达处罚决定书17份,现全部已缴纳罚款,完成处罚程序。向其他部门送达违法行为函告书6份,约谈企业5家。共建立市场执法项目档案84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5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2份。二是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实施“大快严”、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49份,查处隐患5734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8份。因质量安全扬尘问题约谈责任单位责任人74人次,对44个管理不到位的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98.5万元。指导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3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6个,市级优质结构12个,柳泉杯1个项目1个单体。2018年底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夜查专项行动,对施工现场存在民工宿舍的6个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1个项目责令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在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道路运输、维修企业共计418家,排查各类一般安全生产隐患326处;开展联合治超,查处超载30%以上车辆1532台,对308台不按规定篷盖运输和沿途撤漏车辆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加强危化品运输企业“五统一”管理,清查11家危化品运输企业332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稳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在油气管线领域,严格落实油气长输、燃气、人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建设专业化应急队伍,落实应急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油、燃气执法检查,发现整改隐患问题8项并全部整改完毕。三是突出抓好信访维稳。按照解释稳控、积极推进、化解结案的思路,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截止12月底,累计受理区级以上各类信访投诉3013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倍,其中信访件109件,市民投诉件2863件,网站互动60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近1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由于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广,程序复杂,涉及城建工作的方方面面,仍有很大一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细节,把握得不够透彻,还达不到维护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的要求。二是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界定上还把握的不够准确。三是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狠抓责任落实,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定岗定责,强化人员力量,加大全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淄博高新区建设局

                                                         2019118


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5

2016年,高新区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工委、管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共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城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调整了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科设立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技能培训,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建立了局内和社会两个信息公开渠道,局内信息公开包括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对社会信息公开包括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

2、加强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建设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建设局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建设局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系列制度规定,多次召开相关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建立和畅通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渠道,对政府公开信息实行严格审查,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对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清理,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今年以来,共承接上级取消、下放及调整的审批事项33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1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同步编制完成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时调整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完成部门主要职责50项、职责边界10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81项。16大项25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列入《高新区区级三最城市指标体系》,通过管委会网站予以公开。4项建设收费项目纳入高新区一费制改革,完成了行政许可科设立和授权工作,累计办理各类审批及管理事项8000余件

2、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和拓宽传播范围及途径,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一是创新模式,打造信息公开的微动力。建设局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让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工作动态并同步互动,通过微信息微交流共同推动信息公开的微动力,在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二是多措并举,加强信息报道宣传。通过在《淄博日报》、《高新区通讯》等报刊发表文章,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建设快讯部门简讯等方式发表城建信息,增强群众对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截止12月底,累计在报刊、网站发表文章(信息)570余篇。三是优化服务,加强党务信息公开。在高新区网站、高新区通讯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发布风评、稳评及规划审批公示信息34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3、围绕推行行政决策公开。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奖惩、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同时,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城建行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截至目前,共开展14次重大问题决策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3次重要干部调整事项。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加强重点民生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了棚改、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工作宣传,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截至12月底,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3个项目、3405套已全面开工建设,人口市民化工作不断加快,高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5.2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79.76%,均列全市第2位。

4、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一是对区内113个在建建筑工程、423个工程单体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持续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建立执法项目档案55个,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0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2份。二是在建筑工程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884条;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了深化道路平安交通行动,与责任企业逐一签订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把交通运输安全危险隐患降到最少;在油气管线领域,开展了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了油气管线安全长效机制,获省市主管部门肯定;三是突出抓好信访维稳。按照解释稳控、积极推进、化解结案的思路,推进通乾拉菲、星河花园等信访积案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截止12月底,累计受理区级以上各类信访投诉700件,其中信访件64件,投诉件623件,网站投诉13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2件以上,办结率100%,满意率不断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由于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广,程序复杂,涉及城建工作的方方面面,仍有很大一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细节,把握得不够透彻,还达不到维护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的要求。2、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界定上还把握的不够准确。

今后要进一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处理效率,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