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房源调整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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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建设局 |
关于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房源调整的公示
申请人高玉锡(身份证号码370725********2594),已选择奥林新城小区公租房项目11号楼3-602室作为配租房源,申请人王道荣(身份证号码370303********3139),已选择奥林新城小区公租房项目11号楼3-203室作为配租房源,因双方配租家庭之间协商一致,同意互换配租房源。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42号),经审查,申请人高玉锡和王道荣的情形符合房源调整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建设局反馈。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高新区建设局将为申请人办理房源调整手续。
反馈电话:3153950。
高新区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