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标题: 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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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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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2341888

办公地址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

负责人

周琳

职务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主任

邮箱

zbgxqnynczx@zb.shandong.cn

传真电话

0533-2341805

邮政编码

255003

信访渠道

邮箱:zbgxqnynczx@zb.shandong.cn  电话:0533-2341888

咨询投诉电话

0533-2341888

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405办公室

领导分工:

 

姓名周琳

职务农业农村事业中心主任

分工主持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人事、财务、法治、保密、安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综合科。

简历:周琳,汉族,1982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

 

姓名王洪坤

职务农业农村事业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乡村振兴、数字农业农村、招商引资、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农业改革发展科、农业经济管理科、乡村振兴科。

简历:王洪坤,汉族,1969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姓名王科

职务农业农村事业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农业生产、农机畜牧、动物疫病防控、禁毒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农业科、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科。

简历:王科,汉族,1976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郭杰

职务: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副主任

分工:负责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宣传、法治、安全环保、疫情防控、保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分管监督执法科;协助周琳同志分管综合科工作。

简历:郭杰,汉族,1982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负责农业综合执法。

2.统筹推动发展高新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牵头组织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高新区农村综合改革,结合上级政策提出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高新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高新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高新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农业地方标准。

7.组织高新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果品、农药、渔业苗种、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高新区农业植物、动物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农业植物、动物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配合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0.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高新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2.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3.贯彻落实上级扶贫要求,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协调调度高新区扶贫工作。

14.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本中心的综合协调、行政管理、督查督办、组织人事、信息宣传、文秘档案、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后勤、财务、会议、接待、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党风廉政建设、党群、工青妇、老干部管理服务、作风效能、深化改革、法治保密、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中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供销社工作。电话:2341888

农业科

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负责全区农业洪涝旱灾等情况调度统计。负责组织落实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负责农药使用指导和统计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牵头农作物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指导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以及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监督执法工作。电话:2341883

农业改革发展科

拟订高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统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牵头推进数字农村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度与监测,承担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推荐工作;指导农田建设管理,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牵头调度乡村振兴有关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监督执法工作。电话:2341822

农业经济管理科

负责推动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统计有关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监督执法工作。电话:2341062

乡村振兴科

研究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安排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协调组织高新区有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拟订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对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各街道、镇、中心,有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监督执法工作。电话:2341866

畜牧渔业和农业机械科

负责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负责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负责组织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服务措施,承担农业机械化集成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在农机化生产上的推广应用;负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注册登记、牌照核发、技术状态检验;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作业安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参与拟订全区畜牧渔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区畜牧渔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负责指导全区畜牧渔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负责指导、扶持畜牧渔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动物产地及屠宰检疫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防疫条件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区动物防疫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畜禽、水产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和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畜牧渔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和畜牧渔业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畜牧渔业统计、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参与种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奶畜饲养监督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渔业投入品质量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生猪运输车辆、畜禽运输车辆的备案检查。组织开展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监督执法工作。电话:2341056

监督执法科

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检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负责实行行政执法网上办案。负责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承担“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种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奶畜饲养监督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渔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生猪运输车辆、畜禽运输车辆的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牵头中心整体的安全环保工作。电话:23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