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政务公开指南

时间:2023-08-17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政务公开指南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单位行政活动的知情权,为民众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需要获得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网址为http://www.china-zibo.gov.cn。

本单位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融媒体、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依法不属于我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天鸿路36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341888

电子信箱:zbgxqnynczx@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0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2022年4月16日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联系(地址:地址: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36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341888,电子邮箱:zbgxqnync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三农”服务系统。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11条、乡村振兴信息16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1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涉农补贴信息5

2023年针对惠农政策与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序号

主题

类别

发布人

1

乡村振兴

主发布

周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政务公开指南》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通过书面申请、互联网申请等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的信息公开需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2022年增加1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摸底清理和审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完善更新内容,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信息,本中心无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在决策、执行过程信息公开尚不足;二是重点领域公开的力度尚待加强。下一步,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将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大数据科通知要求,围绕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突出乡村振兴工作公开,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制定中心责任分工表,各科室负责人做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提报工作,按照分工,对中心涉及的乡村振兴、涉农补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在抓好业务的同时,积极承担对农业农村系统的指导监督职责,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四)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工作情况

聚焦突出重点领域,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农惠农补贴、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做好及时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解决基层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信息需求为导向,形成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图文解读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36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341888,电子邮箱:zbgxqnync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2022年,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3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1条、乡村振兴信息17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涉农补贴信息19条、其他信息1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度,我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完善更新内容,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五)加强监督保障力度。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身宣传力度不够,具体工作一般只有具体工作人员参与,中心其他人员及公众参与感不强,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政策文件采用文字解读多,其他解读形式少。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不断丰富“政府开放日”的形式及内容。二是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在网站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增加简明问答领导解读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办理张店区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件,已于2022年7月底前答复完毕,办理情况已按照有关要求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创新工作

按照《2022年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制定我中心责任分工表,各科室负责人做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提报工作,按照分工,对中心涉及的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在抓好业务的同时,积极承担对农业农村系统的指导监督职责,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工委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36号405室;联系电话:0533-2341888,电子邮箱:gxqnyncymz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2021年,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乡村振兴信息11条、组织管理信息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5条、社会组织信息2条、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信息13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涉农补贴信息9条、其他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具体责任量化到人。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做到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严格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高新区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栏目及时完善更新内容,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部分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存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公开不及时等情况

2.目前文件解读主要采取文字解读的方式,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筛选、校核需公开的信息,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积极编制、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时公开。解读材料时,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办理张店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已于2021年6月底前答复完毕截止目前,办理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三、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扩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并做好相关解读。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2021年围绕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社会福利等发布相关信息百余篇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工作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高新区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 总体情况

我中心在高新区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52条,其中,在政务公开系统重点领域公开23条,政策法规5条,业务工作18条,重大决策1条,调查征集4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3.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相关机制不够健全,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有些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整体效果

2.部分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信息延迟公开或未公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业务科室明确分工,及时发布涉及农业农村和民政领域政策,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6.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

                                                                                              2021年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