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关于山东金维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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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54264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关于高新区山东金维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情况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金维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齐鲁惠农平台提交了贷款贴息相关申请材料。我中心经过对其材料审核及现场勘察,经过核算,山东金维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贷款贴息额为28755.36元(大写:贰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叁角陆分整)。
现对山东金维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6日-2月1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反映。
联系人:韩国超 联系电话:0533-2341059
联系地址:淄博市天鸿路36号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