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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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1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淄博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淄乡振字〔2022〕14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衔接资金项目储备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高新区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一、项目库建设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提高收入为重点,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能够增加脱贫人口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急需什么解决什么”“资源条件能干什么就谋划什么”的要求,坚持择优立项,效益为先,促进脱贫人口收入增长、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节俭实用。项目应与村(居)和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的迫切需求相结合,与群众生活和产业发展实际相结合,不搞重复建设,既要保证脱贫人口收入达标,又要节俭实用,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精准规范。项目要精确瞄准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较多的村,统筹考虑项目投资标准、项目实施程序等综合因素,确保入库项目能够实施。
二、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二)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1.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支持各街道、镇、中心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2.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
(三)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
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优先聘用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等从事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转移就业。
三、入库项目要求
(一)符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项目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总体规划、计划等;
(二)符合衔接资金的支持重点;
(三)符合乡村振兴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
(四)入库项目资料完整。
(五)明确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发展生产、吸纳就业、共享收益、以工代赈等方式,落实好联农带农责任,带动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其他农户积极参与受益。
四、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入库程序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立项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街道、镇、中心。
2.镇审核。各街道、镇、中心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各街道、镇、中心进行公示,报区乡村振兴部门。
3.区审定。区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街道、镇、中心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乡村振兴部门报高新区工委农委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入库所需资料
1.2 村级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会议记录、照片
1.3 立项申请书
1.4 申报入库项目村级公示
1.5 申报入库项目报镇级报告
1.6 申报入库项目镇级审核会议记录
1.7 申报入库项目镇级公示
1.8 申报入库项目报区级报告
1.9 申报入库项目区级论证意见
1.10 申报入库项目区级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意见
1.11 拟入库项目区级公示
1.12 入库项目区级公告
(二)镇级、区级项目
镇级、区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立项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区级乡村振兴部门。镇级、区级项目的入库论证审定程序与村级项目相同。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请各街道、镇、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报项目申报入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2024年实施计划。为加快项目建设,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谋划要精细,项目建设内容要准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政策变化等除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程序报批。
(二)加快项目谋划工作。各街道、镇、中心要按照今年到区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确定2024年入库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总规模,于10月上旬前完成项目库镇级审核工作,并上报高新区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三)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编制质量。拟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参考模板》进行编制,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内容。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农业农村事业中心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