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高新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发文机关
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发文字号
淄高新委〔2020〕105号
索引号
/2021-5155774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文日期
2021-01-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淄高新委〔2020〕105号
2020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市委对高新区的新定位新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不断健全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为高新区实现跨越式、突破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11月份,完成行政审批事项43000余件,同比增长23.7%;接待办事群众31.2万人,同比增长16.1%;新增市场主体6414家,同比增长1.12%,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万家。
企业开办2小时办结,实现“零见面”刻章。扩大“1+N”审批覆盖面,年内服务企业186家,实现“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展上门审批服务百余次,实行联合踏勘和“云踏勘”服务865次,其中利用视频连线完成线上踏勘582次,占比67%。
依法对接承接下放事项。完成53项省级权力下放事项承接工作、102项市县同权事项梳理工作及72项高新区第二批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工作,办理事项从111项增加至323项,审批事项总量居全市首位。
全面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多种审批模式。强化帮办代办,为高新区25个市重大项目、41个重点技改项目及7家瞪羚企业配备至少一名帮办代办专员,实行“跟班”服务,全年共完成恒汇电子、能链物流等79家重点企业帮办代办服务。持续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不断“扩面、提质、增效”,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完善“高层次人才及企业家审批服务”绿色窗口,对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提供“一对一”或“多对一”专业指导,实行全程“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体系。
积极推行“就近办”,加快园区、镇办与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政务体系,切实打造“10分钟政务服务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预约取号”,减少群众办事排队等待时间。
2. 加强市场监管。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企业发展。优化市场融资,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3件,融资金额19.45亿元;成立了以税收业务骨干、税务师、会计师、公职律师组成的税收专家顾问团队,截至11月,累计帮扶企业30余户,包括新华制药、新马制药、得益乳业等重点企业,解决各类涉税问题150余项;建立“僵尸企业”退出机制,依法吊销了长期不经营、两年不年报、不纳税、不缴纳社保金的906家市场主体。
针对群众关心的小作坊管理、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网络订餐、保健食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完成97家小作坊的登记公示、35家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的建档;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经营业户实行分级量化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55家托管场所达到规范要求,纳入了小餐饮备案日常管理;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业户11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立案查处2起;对网络订餐平台行政约谈2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26家次,督促网络平台下线不符合标准餐饮单位2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9份,下达警告5份;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治理,完成辖区内全部247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开展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5批次,合格率97.41%,完成了317批市级、97批省级以上抽检任务,合格率98.31%。
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97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6家次,限期整改32家,立案查处1家,上报不良反应事件258例,完成药品抽检50批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2020年度普查企业618家次,组织专项检查行动14项,开展电梯“保险+服务”试点,1899部电梯入保电梯险,覆盖率67.58%,走在全市前列。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涉及口罩、燃料油、消防器材、电动车等商品质量检测。
打造“一站式”维权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今年维权中心共接收12345政务热线、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信访等投诉举报4194件,办结3664件,办结率达87.4%,办件过程满意率达100%,结果满意率达89.2%。
3. 创新社会治理。依托石桥派出所,建设了受案、办案、案管、物管相对集中一体化模式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了“一站式”办案。
丰富形式,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无人车管所”建成投用。内设5台自助设备,提供全天候自助办理交通违法的查询、处理、缴费,申领六年免检合格标识以及补换领驾驶证等6大类14项急需、易办的交管业务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利用网络平台组织“驾驶人满分学习、审验学习”两项教育,驾驶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学习内容,目前网络学习达1000余人次。
全面履职,道路交通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减量控大”,扎实开展“零酒驾”、危化品车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醉驾490余起,其中醉驾125起,查处货车超载违法810余起,客车超员310余起,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700余起,年内未发生因超载引起故障导致他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发力严厉打击机动车假套牌、报废车上路行驶、超速违法行为等,共查处假套牌42起、查缉其他违法行为1800余起。
部门联动,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强化。交警、环保等部门开展了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量化考核目标,共同推进工作开展。针对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等建筑工程类车辆通行城市道路多、交通安全隐患大等特点,探索建立工程运输车辆路书制,逐点逐段明确注意事项,强化交通安全教育。
4. 优化公共服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周密部署疫情防控,组织7家医疗机构设置10个体温监测点,设置3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排查密切接触者及可疑人员450余人次,消毒重点场所13万余平方米,核酸检测40799人次,高新区2例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对127家村居、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完成166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机构复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投资近百万为村居增配图书、健身器材,开放13所学校体育场所,不断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推动二中、九小建设和春风等5处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工,目前普惠性幼儿园达到38处,覆盖率87.12%;投资425.5万元用于更换小学校车23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0% ,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100%;建立“一人一策”健康帮扶管理卡,实施贫困人口健康精细化服务;为辖区内1700余名困难群体发放生活补贴340余万元,为297名建档立卡成年残疾人免费发放精准康复服务消费券,完成41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和113名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康复救助率100%;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为2528名残疾人参保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5.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今年,高新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预计分别实现减排量3350.1吨、5704.85吨、805.14吨、86.06吨,预计实现减排比例分别为36.36%、35.98%、26.95%、20.39%,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一到三季度,高新区减排考核全市并列第一。
对辖区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24小时巡查,累计600余次。以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和VOCs治理为重点,抓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累计复查2700余次,解决问题224个;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对辖区680家企业逐一明确减排措施,日均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企业60余家次。着力解决影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三部门河道巡查问题快速响应、断面超标应急、河道水质加密监测工作机制。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梳理疑似污染地块4块、用途变更历史存量地块37块;深入抓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管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形成制发明白纸,进一步明确了部门提交审核时报送的内容、格式及程序,事前、事中及事后工作流程更加完备。今年以来,高新区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督促起草部门及时完成了征求意见、网上公示、政策解读等11项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今年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清理要求,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逐个研究涉及文件,对于主要内容不一致的,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予以修改。本次清理工作共梳理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84件,拟废止4件,拟修订12件,已废止1件,通过及时立改废,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的相关内容。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将《2020年度淄博市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发至高新区各执法部门,除环保、安全检查、投诉举报和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检查以外,要求各执法部门按照高新区免检免扰企业名单严格执行。同时,加大对免检免扰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淄博高新频道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了高新区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另一方面,建立了外资企业“无事不扰”登记制度,向辖区内148家外资企业发放了《外资企业“无事不扰”登记簿》,规定原则上不安排到外资企业进行观摩、调研和督导,如确需到外资企业开展政务活动的,需提前预约,按程序办理,由外资企业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未按规定履行预约程序的,企业可及时反映情况。高新区对辖区内2家准独角兽企业、7家瞪羚企业、20家瞪羚培育企业,自认定公布之日起5年内在市、区两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特殊情况除外)。目前累计免处罚6家次,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2家次。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检查,全面掌握部门涉企检查情况。要求各执法部门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及临时检查计划,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上传,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每月调度部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系统上传情况,并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示,及时跟进监督涉企检查情况。
2. 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新申领、听证主持人资格等培训考试。培训内容涵盖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深化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强化监督首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状况,研判把握政治生态情况。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0年以来,教育帮助和处理170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6.5%。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6轮次,检查部门单位25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家,对检查中发现的8类问题形成了专项报告及时报送工委。
强化审计监督。完成了2019年度高新区本级和3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不规范金额37.91亿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完成了15个党政部门单位的13名主要领导干部和3家国有企业的3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40亿元。完成了14项工程建设审计,审减值6955.68万元。完成了55个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状况清查,清查资产总额103.21亿元,查出违规金额42.27亿元。完成了21项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评估审核,审减值3347.16万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机制。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城乡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联网率、录像完整率均达90%以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破涉恶九类案件154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12个,刑拘118人、逮捕48人、判决35人。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落实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资金176.37万元,组建80名退役军人组成的疫情防控突击队,安置专项公益岗15人,发放政策性资金890余万元;筹备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园,联合山东工陶院等重点企业举办了军人专场见面会。
2. 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行“速裁+特邀调解”工作机制,提升多元调解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发挥司法对多元调解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速裁+特邀调解”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入选2020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今年以来,调解分流案件2348件,调解成功率35%,占民商事案件的29%。截至11月15日,以速裁方式结案件1578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9.37%。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实施民商事案件分流,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大幅度减少当事人诉累。特邀调解形式灵活,快捷高效,不受答辩期、举证期限等法定时限限制,随到随调,将涉群、涉诉、涉访案件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助力平安高新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11月,各类调委会成功调解人民纠纷案件954件,高新区法院牵头,高新区群工部、园区和镇办等相关单位共同启动家事纠纷调解室的试点建设工作,在辖区部分村居设立了驻村(居)家事纠纷调解室7家,有力推动了诉前调解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群工部和宣传新闻中心联合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了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3.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解决初信初访,全年办理信访事项1103件次,其中来访321起1437人次、网上投诉678件、来信82件、网上留言22件、领导接访102起189人次。扎实开展十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0件突出问题37件得到化解。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49件信访积案按风险高度划分层级,实行清单化交办、项目化管理,目前市级领导挂包积案化解率100%,5年以上积案化解率84.2%,5年以内积案化解率90%。推进实体化综治中心建设,在区级综治中心增设老党员老干部信访工作室,在双赢、甘家、奥林、华侨城、王东、江西道、隽山、傅山、孙庄9个村居(社区)试点推广“八小工程”,完成江西道、甘家、王东三个典型打造。
4. 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开设仲裁服务室,有效提升了仲裁、信访接待效能;利用“互联网+”技术,实行远程视频云仲裁和远程法律咨询活动。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终局裁决”力度,强化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尺度。2020年共结案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69件,调撤结案率62.53%,一裁终局率70.3%,按期结案率98.3%。2020年共为6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法律援助,涉及劳动者400余人,实现集体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做好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牵头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辖区76个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及国企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确保“两清零”目标。
(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思维
1. 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不断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众知晓率,印制法律服务清单200份,设计制作法律顾问宣传动漫,在大众网及公交车电视屏投放,截至目前大众网点击量已达2.7万余次,公交车播放量20余万次;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和调查问卷千余份,全面掌握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1月,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开展各类法治宣讲36场,解答法律咨询1130余人次,纠纷调处45起,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意见351条,办理法律援助和代理辩护47件。
2. 大力助推司法所建设。高新区现有司法所2家,分别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中埠镇司法所。主要承担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目前两个司法所共管理社区矫正对象180余人,联系安置帮教对象590余人。
3. 创新开展普法活动。积极推进“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迎新春送法进乡村”活动,现场发放法治春联以及拒绝酒驾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单页等宣传材料280余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国家安全日期间,在高新区主要干道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专题宣传展板8块,在各学校开展线上微课堂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受众约2000人。推动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和新媒体普法工作。2020年江西道村“新时代”法·德文化广场竣工,占地近7000平方米,集法治文化、道德知识宣传、休闲健身为一体。利用微信公众号刊发各类普法专题信息400余篇。其中疫情期间制作发布抗疫文章20余篇;动员民间剧团力量,开展普法作品创作,目前已形成吕剧《抗疫情,众志成城》剧本。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列入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破解法治工作难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积极协调各方重视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把决策审查关,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今年以来,高新区层面共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分别为“淄博市傅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后未处置的危险废弃物资金拨付项目”和“淄博高新区智慧停车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目前2件均已办结。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0年以来,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团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800余次,充分发挥了规范依法行政、保证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参与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列席高新区工委会议、参加部门专题会议等70余次,参与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讨论,为高新区管委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协助处理各类案件。协助管委会及各部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及听证会30余件,涉及国家赔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执行、各类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把关各类合同协议。审查修改以管委会或各部门为主体的各类合同、协议近300份;参与处罚案件审核、提供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共为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多个部门提供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20余次;参与行政强制拆除活动10余次,为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提供了全过程法律服务。参加各类活动、接受法律咨询400余次,审查文件150余次。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增设网站栏目流程,明确栏目责任部门。截至目前,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388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203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按时答复。
(五)加强改进行政应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应诉能力,克服出庭不发声的短板,做到“出庭又出声”。今年以来,高新区紧抓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按季度调度统计各部门出庭应诉情况。同时,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法院《关于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司[2019]64号)要求,组织了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收看庭审视频活动,以此强化法治教育,进一步加深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对于应诉技能的提高具有积极作用。截至11月底,高新区行政诉讼案件共16起,一审开庭审理10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起,出庭率100%;审结 16起,败诉2起,败诉率12.5%,同比降低了7.5个百分点。高新区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缺乏专门机构和人员,法治督察工作未有效开展,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少,领导干部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方面做得不够好,依法行政理念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每年按时向市政府报告高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高新区议事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完善制发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得到切实落实。
(三)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加大对免检免扰工作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检查。
(四)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应诉的跟进督导,保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良好势头,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全覆盖、常态化;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五)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讲座,不断深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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