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标题: 高新区综治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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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3-25 发布机构: 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高新区综治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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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综治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综治办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了《高新区综治办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综治办综合科联系(地址是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9号;联系电话是3585326)。

一、概述

2018年,综治办在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网络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积极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保密审查,极大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质量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结合科室负责人调整,综治办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牵头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综治办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由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综治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信息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负责人签字,进行严格把关,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规范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

2018年,综治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淄博高新区网站主阵地,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公开,重点突出关于信访宣传、反邪教、打击非访等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及时扩大知情面;安排了有责任心能力强,精通计算机操作的同志具体负责将确定的内容进行上传,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安全、有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综治办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工作动态34条,财政信息1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上传反邪教系列宣传信息4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综治办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综治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综治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及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办工作大多涉及保密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深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并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三是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能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新区综治办

                              2019年1月17日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