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2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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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021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人社中心 |
依据鲁财社〔2018〕8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鲁政办字〔2020〕77号文件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细则的通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信用〔2022〕90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高新区人社中心对注册地在淄博高新区的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情况进行系统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名单。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0533-3580551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