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社中心

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指南

时间:2023-04-01

一、培训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上级文件另行规定的除外),具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下列人员,均可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1.贫困家庭子女;

2.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5.登记失业人员(以上简称五类人员,下同);

6.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

7.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8.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新录用人员)。企业新录用以上前五类人员与企业签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专业

三、培训实施

()培训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机构将报名学员信息通过外网准确完整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确定报名人员身份。

(二)培训过程

培训机构做好培训班期的考勤、授课、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培训报名、开班、考勤、结业、补贴申报、补贴审核等全过程都要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三)培训时间

就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机构应按照初级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90课时,中级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高级就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具体执行课时由各区县根据不同工种、专业自行确定),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少于40课时。

创业培训。SYB培训每课时 45分钟,不得少于80课时;创业实训每课时45分钟,不得少于32课时;创业培训路演、座谈、考试不得少于8课时。全部培训时间共计不少于120课时。

四、培训考核

就业技能培训考核

1、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及时组织学员参加结业考试,为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的学员发《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职业资格目录内专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训并申领补贴的,还需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鉴定考试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按规定申领补贴。

咨询科室: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咨询电话:358610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57,邮箱:gxqrszx@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区人社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坚持规范创新,聚焦便民利民,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1.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2023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2022年减少2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4.平台建设方面

高新区人社中心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70篇,总用户数12279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82篇,总用户数18432人。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5.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格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含金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质量不高,不够深入。

2023年,我中心坚持统筹政务公开工作和人社业务工作,丰富政务信息解读形式,提高了人社领域政务公开水平。重点宣传与参保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人社政策,进一步了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创新实践情况: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结合文明实践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政务公开融入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缩短与群众距离,让政务公开更具人性化、更有温度感。

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2023年淄博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问题检测,对于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科室立行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持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力度,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重点,加强工作推进;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按时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水平。

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57,邮箱:gxqrszx@zb.shandong.cn,邮编:25503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信息公开。2022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新增1件,均按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力度

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科室,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新区人社中心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11篇,总用户数10011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57篇,总用户数13439人。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高新区人社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2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月度考核通报及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通报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有效的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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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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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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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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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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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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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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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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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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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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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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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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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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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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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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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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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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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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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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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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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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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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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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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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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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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关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一些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数量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工作推进模块稿件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贯彻落实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09,联系电话:0533-35908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编制了《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公开指南》,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高新区人社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答复数量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高新区管委办公室的要求,我中心将原平台信息迁移到新平台,并且制定了《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发布、表达和回应,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现开设政务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订阅号,订阅号名称为“淄博高新人社”和“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淄博高新人社”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52篇,总用户数9029人;“淄博高新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8月开通,共计发布各类信息66篇,总用户数6380人。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与公开,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中心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公众也能根据自身的需求,针对性的获取关键信息并减低繁琐程度。

 

(五)监督保障

高新区人社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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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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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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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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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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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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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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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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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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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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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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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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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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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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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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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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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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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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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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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高新区人社中心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发文及相关工作没及时更新在栏目中。

2022年,我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真正做到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迁移上线工作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新区人社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余篇,包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保障、职称评定、劳动仲裁等人社各个领域。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贯彻落实要点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人社中心不断完善《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等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