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高新区开展“信用园区”创建 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文机关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淄高新管办字〔2023〕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629L/2023-5343609
成文日期
2023-03-24
发文日期
2023-04-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博高新区开展“信用园区”创建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高新管办字〔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淄博高新区开展“信用园区”创建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高新区开展“信用园区”创建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打造标杆园区,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以信用为基础的营商环境,发挥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齐鲁智能微系统创新产业基地”为试点,开展“信用园区”创建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信用政策和制度为核心,以“开放包容、共建共享”为原则,以科技赋能为突破,以信用培育为目标,以企业信用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园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探索园区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模式,聚焦“4+1”主导产业,推动园区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为全市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高新”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园区企业开展信用培育、信用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信用赋能企业融资作用,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联动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竞争力。聚焦创新资源,打造国家级MEMS创新中心;聚焦产业生态,打造全国领先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微系统产业基地;聚焦产业资源,打造千亿级智能微系统产业集群。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创建园区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全面记录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园区企业的特点和信息分布情况,确定信息采集指标体系,建立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工作制度及企业信用分运营机制,融合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园区日常管理信息数据,建立园区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档案,精准评价企业信用等级,实现“一企一档,一企一码”,按照ABCD四类标注绿码、黄码、红码、黑码,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动态化、可视化和透明化。〔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黑体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是广泛开展培训宣讲活动。成立“信用督导队”“信用宣讲服务队”,采取督导执行、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常态化开展上门调研企业经营情况的同时,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建设宣传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大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园区、美好园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发展中心)
三是引导企业主动承诺亮诺践诺。引导企业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环节自觉承诺亮诺践诺,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把信用评级报告作为“经济身份证”,赢得合作信任,争取商业机会。对虚假承诺企业,依法终止办理许可、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对外公示。(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信用监管能力,打造包容审慎执法环境
一是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措施。在政务服务平台、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办事流程明白纸。在园区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绿色通道,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节约社会资源为目标,打造告知承诺“一表一书”新模式。以信用信息分级分类应用赋能市场监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远程监测,实现监管靶向定位、监管决策、预警提示,延伸监管触角。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建立信用服务直通车,实施信用修复“零见面”咨询、“零接触”受理、“承诺制”修复、“零延迟”审批、“零距离”服务等举措。开展“信用唤醒”活动,及时提醒督促失信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推动失信市场主体承诺亮诺践诺,重新启航。(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二是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除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外,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同一对象的多项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减少多头执法,避免随意执法和执法扰企。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深度融合,依据风险度高低确定抽查检查频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确保监管效能。对独角兽、瞪羚类企业实行免检免扰。(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三是对“新业态”“新经济”实施“触发式监管”。对从事“新业态”、“新经济”企业给予2-3年包容期,在不触碰监管底线的前提下,采用行政指导、非现场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大胆创新,加速成长。建立包容审慎处罚机制,实行违法失信行为提醒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措施,为企业营造公平宽松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三)开展贯标行动,引领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示范创建,引领带动。优先选取20户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瞪羚类和独角兽企业,以服务引导、企业自愿、严格规范、分类实施为基本原则,指导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南》地方标准贯标活动,切实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于企业成长过程中,培育一批信用管理贯标企业和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帮助园区企业筑牢信用风险防火墙。发挥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自身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高新区企业信用管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发展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二是构建信用指标评估体系。构建一套由销售增长率、赊销占比、DSO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组成,用于检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成效的评估体系,逐步形成客观公正、企业认可的信用管理评价标准。探索围绕“基于信用的供应链金融”,持续完善和构建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供应链上企业间的商业信用的透明度,在结算、融资等金融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三是深化运用,正向激励。充分依托园区信息平台,结合产业政策、相关部门工作意见和内部授信规定,对园区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分,通过加强分类管理、开展联合惩戒等工作措施,深化示范结果运用,从外部加快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贯标成效突出的企业纳入园区信用联合激励对象,对信用等级高的守信企业给予评选优先、租金优惠、管理费打折等正向激励奖励,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进行督促引导重点监管,不断提升信用等级。(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四)开展人才培育,完善服务功能,助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搭建人才建设体系,激活人才发展“细胞”。深入开展各类信用管理教育培训,组织宣讲政策,广泛发动,扩大影响,加大园区信用管理人才培育,按照“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规划,分期分批的引导园区企业参与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年内为园区培养20名信用管理师。联合淄博市信用协会,培养一批具有丰富知识储备、高技能、高素质的专业信用管理人才,把企业信用人才纳入政府人才信息库,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协助园区建立信用专业人才服务机制,对园区内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人才需求,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信息库的作用,提供人才推荐、职业介绍、继续教育、人才评价、技能竞赛、成果展示、交流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人社中心、科技发展中心)
二是搭建政策直通车,跑出助企加速度。建立服务企业政策“直通车”绿色通道,大力优化政策兑现办理方式,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化,固定每月的第一周为“政策宣讲周”,“点对面”开展政策推送,“点对点”开展政策宣讲,加快政策兑现;持续深化政策兑现一窗服务,及时动态发布政策文件,不断提高政策办理效率。创新政策“精准办”服务体系,构建政策精准服务微信群、推广政策精准服务专员、创新园区政策宣讲方式。推行政策“信用办”管理模式,统一政策申报信用承诺,加大政策申报信用建设力度,加强政策兑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发展中心、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三是搭建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平台,解决企业“信困境”。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辅导、信用修复等相关服务,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对失信企业精准推送信用修复政策,使企业失信之时即知修复之时。从信用主体、产业链和区域三个维度对风险进行全天候预测预警,并及时推送风险信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企业的实际状况,帮助企业查找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并精心辅导企业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
(五)金融赋能,探索多元化“信用+”场景应用,破解发展瓶颈
一是“信用+招商”,提升园区含金量。利用信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招商,对重点产业上下游关联企业全面梳理,精准挖掘产业链各环节的潜在招商目标,在园区招商、项目建设、商务合作等过程中有效利用外部信用服务机构,包括企业征信系统、信用评级、信用增进、信用担保、保理、保险等信用服务机构,优先招引信用等级高或信用良好的企业,及时识别信用表现不佳的企业,提升招引企业质量,降低交易成本。(责任单位: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二是探索多元化“信用+”应用场景。依托政府资源优势,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和场景数据,探索在园区内推出涵盖个人和企业的多个“信用+”场景,进一步激励园区企业诚信经营,激发园区个人群体活力,形成入园-运作-市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行“信易贷”、“信易批”等惠民便企产品,结合淄博市智慧金融平台,为企业、银行、担保等机构搭建平台,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动态监测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
三是“信用+金融”,实现企业融资个性化。携手园区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主动积极对接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建设金融服务超市,根据信用等级为园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实现企业信用资产的转化运用。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状况,提供从孵化期到成熟期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个性化”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局)
(六)推进政务诚信,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夯实服务型政府“诚信根基”。政府部门和机关干部带头履行政务诚信承诺,提升公信力,优化政务诚信环境,全面展示公职人员模范守信、带头践诺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公开型信用承诺,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政府主动承诺,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主动履约,提高行政效能,夯实服务企业发展软环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二是抓重点、创亮点,强化六大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围绕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等重点领域进行有益探索,通过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创新资源汇聚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提升政府履约践诺水平。深化“厚道齐地 美德淄博”品牌打造,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实施“美德+信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五进”活动,弘扬诚信文化,激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信用园区”的创建工作,大力营造弘扬美德、褒扬诚信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七)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营造诚信兴商氛围
一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诚信至上”理念,积极争创诚信经营模范标兵,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二是开展“企业诚信领跑计划”,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指导发动一批信用状况好、信用管理意识强、信用管理水平高的“诚信领跑”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信用管理优质企业标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园区内企业加强信用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类信用服务市场资源,培育建立20家“守信助跑企业”,推出守信激励权益服务包,让信用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三是以重点领域为主导,践行诚信经营理念。以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环境保护、税务征管、招标投标等领域为重点,倡导“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以优质产品、优良服务、合法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打造诚信、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诚信氛围,以此促进园区品质和企业形象有力提升,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稳步提高,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务信用环境,实现企业、消费者、社会多方共赢的局面。(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人社中心、高新区税务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创建工作(2023年3月)。召开“信用园区”创建动员启动仪式,正式启动“信用园区”创建活动;公布首批“信用管理贯标”单位,带动园区企业积极争创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积极发动宣传,动员园区内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创建活动(2023年4月-12月)。全面组织实施“信用提升”、“信用贯标”、“信用培训”、“信用+”场景应用、政务诚信活动、商务诚信等活动,优化园区综合治理,促进营商环境提升,着力提升园区和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总结经验,提升创建工作质效(2024年1月-2月)。邀请淄博市信用协会和有关专家,对“信用园区”创建工作进行评价反馈,召开“信用园区”创建总结大会,对首批“诚信领跑企业”进行表彰并进行授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参与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以打造“信用园区”金字招牌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信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应用、联合奖惩等信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有关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指标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二)强化机制保障。信用园区创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分工,及时传递政策或信息,搭建政、银、企的沟通平台,共同推进园区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大力支持配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注重对评价结果的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园区创建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宣传保障。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知识宣讲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正反两个典型示范效应,提高企业对信用价值的认识,引导企业提高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积极营造信用园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1:淄博高新区“信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淄博高新区“信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鲁岷 工委委员,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副组长:邵 雷 市场监管局局长
柴 菁 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 猛 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靳风雷 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 丽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王迪斐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李作栋 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穆 涛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恒田 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
包西成 人社中心副主任
刘 静 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振铸 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穆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作为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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