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5-1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编制了《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www.china-zibo.gov.cn)。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火炬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3580028     传真:3580028

电子邮箱:zbgxqscjgj@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

邮政编码:25508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585321

传  真:0533-3582500

电子信箱:zbgxqbgsdsj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585856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028,邮箱:gxqscjg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58件抽查情况结果,29件行政执法结果,4件会议纪要,3件应急预案,3件政策解读。2件执行结果公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和受理群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增长100%。为较好的保障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依申请信息依法进行审核把关后决定是否进行公开,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本单位制发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对失效、废止的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标注有效、失效情况,年内公开清理结果0条。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高新区管委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政策解读专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累计36417人次,全年发布公众号文章400条。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3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6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机制运转不够顺畅,工作职责不明确。二是存在信息发布存在不严谨、不准确等情况,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机制运行更高效、更科学。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巡查自查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对上传不及时、表述不准确等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改正,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规范、准确,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没有建议提案办理事项。

3.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在“淄博高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持续打造升级版全领域“红黑榜”,年内发布36期。

4.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上传“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栏目信息,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示。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升解读的多样性。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语音播报          |          图文解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028,邮箱:gxqscjg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各级部署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安排部署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上传、校验和审核,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多措并举做好主动公开

2022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和受理群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根据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融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科、队、所按照职能上传各业务条线需公示的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其中政策性文件0条。

(二)依法依规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

2022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宗,较去年降低50%。其中,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1宗,传真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1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对依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进行公开,并通过征求律师顾问团意见等方式做好把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丰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好公开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失效、废止的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标注有效、失效情况。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传信息进行严格校验、审核,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禁止公开的情况予以规避。

(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情况和结果,随机抽取2038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二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13403个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三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专栏。开设食品安全抽检、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和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定期对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全年共发布监督检查计划、标准和结果信息38条,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6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3期。四是公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利预审快速通道工作信息4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抓推进,科、队、所具体抓、抓落实的领导体系,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安排部署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上传、校验和审核,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9

行政强制

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欠缺,个别需要及时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进行上传公开,有些公开专栏上传内容有缺项,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大,对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掌握不精准、不全面,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政务公开工作缺乏较强的专业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制定完善信息公开操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的时限、内容和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组织参加信息公开培训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没有建议提案办理事项。

3.政务公开创新情况: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我局实行信息公开网格化管理,各科、队、所根据职责分工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综合科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校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织密信息公开责任网络。

4.《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融平台使用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维护,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做好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校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事项的动态更新管理。做好重点领域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传“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栏目信息,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示。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按照政策文件解读要求,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注。四是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培训工作,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融公开平台使用培训,确保信息公开操作熟练,公开及时。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稿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http://www.zibo.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61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各级部署要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尤其是更换新平台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大数据科,按照时限完成数据迁移及目录重新梳理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根据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大数据科的工作要求,现已启用政务公开新平台,新平台中公示目录及频道重新进行了调整,我局建立融公开信息公示制度,以科、队、所为单位梳理各业务条线需公示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政策性文件2条,采用图文及文字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文电子化达10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2021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3宗,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2宗,传真申请1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2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丰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尤其是更换新平台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大数据科,按照时限完成数据迁移及目录重新梳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1040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二是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374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是定期对食品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全年共发布抽检信息公告5期。是公示受理的省、市及高新区专利资助情况4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量较低,信息公开类别、内容不够丰富,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精准对接工作的有效性较低,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信访局身兼数职,政务公开工作尚处于学习摸索时期,缺乏较强的专业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二是要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完成政务公开融平台的迁移上线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1040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二是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374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是定期对食品抽检信息进行公告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政策性文件2条,采用图文及文字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文电子化达100%。

4)强化公众参与。向社会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等渠道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对决策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了全链条展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按照管委会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线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214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http://www.zibo.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028)。

(一)概述

2020年,在高新区工委、管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1)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丰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纳入考核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2)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3)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宣传力度,多渠道归集信息,与税务、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1246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463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四是定期对食品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全年共发布抽检信息公告8期。五是对受理的省、市及高新区专利资助情况进行7期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2)咨询情况统计

本年度提供网上咨询数265人次,现场接待人数5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101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2020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宗,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0宗,传真申请0宗,网上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0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本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共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10

4

4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395

78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3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因我局目前正在筹备阶段,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力度不足,机制仍不够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二是将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做好与红盾信息网的衔接,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业务公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1日

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1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http://www.zibo.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533-3580028)。

(一)概述

2019年,在高新区工委、管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1)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丰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纳入考核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2)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3)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宣传力度,多渠道归集信息,与税务、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1118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362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四是定期对食品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全年共发布抽检信息公告6期。五是对受理的省、市及高新区专利资助情况进行7期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2)咨询情况统计

本年度提供网上咨询数218人次,现场接待人数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81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2019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宗,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0宗,传真申请0宗,网上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0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本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共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14

3

3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395

78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因我局目前正在筹备阶段,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力度不足,机制仍不够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二是将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做好与红盾信息网的衔接,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业务公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2月12日


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http://www.zibo.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028)。

一、概  

2018年,在高新区工委、管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高新区工商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丰富完善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纳入分局考核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宣传力度,多渠道归集信息,与税务、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1106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咨询情况统计

本年度提供网上咨询数2人次,现场接待人数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51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2018年高新区工商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宗,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0宗,传真申请0宗,网上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0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本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共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力度不足,机制仍不够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9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二是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做好与红盾信息网的衔接,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业务公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高新区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北首火炬大厦16楼,邮编:255086,电话:0533-3580028)。

一、概  

2017年,在高新区工委、管委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高新区工商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有关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在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纳入分局考核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持续推进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工作力量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所负责人,动态更新负责人名录,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宣传力度,多渠道归集信息,与税务、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共享。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随机抽取539户企业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信用约束制度。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履行公示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咨询情况统计

本年度提供网上咨询数5人次,现场接待人数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32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2013年高新区工商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0宗,传真申请0宗,网上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0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本局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宗,提起行政诉讼0宗;共收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软硬件都有一定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投入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8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联动、规范运作、长期坚持、群众参与的科学工作机制和格局。二是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做好与红盾信息网的衔接,及时更新信息录入,树立信息公开大平台综合服务应用的示范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率和参与率。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业务公示、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措施,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