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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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4052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23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淄高新管办函〔202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高新区按照各级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创建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但是对存在的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等问题需进一步化解,还需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决策依据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提出明确要求。开展县(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教督委〔2020〕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奋力书写“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美好画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为契机,完善政府保障体系,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收费管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力争2024年开始申报省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力争2025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认定。
四、重要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对推动高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省内一流教育高地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齐抓共管、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明确创建任务,积极主动履行好创建工作职责。各幼儿园按照要求排查问题,建立台账,细化措施,针对瓶颈问题化解实施专项推动或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指导。将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中心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督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