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高新区第三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 工作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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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19923/2023-540321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关于高新区第三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
工作情况的通报
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审批局各有关科室:
按照省、市级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部署要求,现将第三季度高新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高新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按照数据“全量归集、应评尽评”原则,系统共归集办件数据11710件,评价数据11710件,评价率100%,差批评0件。其中,各部门归集评价数据10853件。镇办归集评价数据857件,村归集评价数据0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对“好差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对“好差评”工作重视程度减低,管理服务热情下降,系统评价覆盖率、与事项及办件对应率指标不理想等问题。二是个别部门单位数据应录未录。个别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归集不到位,“零数据”现象仍然存 在,“好差评”系统评价功能得不到有效利用。三是个别镇办“好差评”数据不实。个别镇办、村居未按照上级数据真实性要求做好日常数据录入工作,政务服务平台办件评价数据存在补录现象,数据重复比例偏高。
三、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好差评”工作是《2023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19-3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部门单位要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进工作落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认真抓好数据规范性。各镇办要对照平台“应录尽录、应评尽评”原则,每日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办件的全量录入,杜绝搞基层数据冲量和造假。部门单位要对照事项清单,认真分析异常数据,尤其是“零数据”原因,扎实做好数据归集。三是持续加强“好差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信息公开渠道,做好“好差评”工作宣传,树立全民办事评价意识。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