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标题: 高新区顺利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三年建设任务
索引号: 12370300749850840M/2023-54145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

高新区顺利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三年建设任务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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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淄博高新区于1022日提前完成14处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并于1129日顺利通过市应急管理局验收。高新区14处社区应急救援站包括一级社区应急救援站2处,二级社区应急救援站4处,三级社区应急救援站8处。按照一级站补助20万元,二级站补助15万元,三级站补助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所有社区应急救援站严格履行“六个一”基本建设标准,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人马(专兼职)、一套制度、一套装备、一套办公设施(包括两张办公桌椅,一台微机,一张小型会议桌,58把椅子,两个橱柜等)的标准配置。三年来,为保障高新区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顺利实施,本着“多方借力、政府补助、简约实用、长效受益”的原则,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及时拨付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补助资金,合理支配补助资金,要求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应急管理中心牵头做好定期督导调度工作,加强情况通报,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消防大队发挥专业优势,协助相关街道、镇、中心尽快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其它相关部门在建设环节中给予有效的支持配合。社区应急救援站建成后,能够快速处理小微突发事故。配置机动车的小型应急站救援半径不超过500米,无机动车的不超过300米,保证辖区最远边缘点发生突发事故时,工作人员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处置,在速度上与微型消防站要求的相一致,实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下一步,高新区将使其充分发挥社区应急救援站的作用,科学有效地整合辖区基层应急救援资源,利用小型应急救援站具备的特点和优势,使许多灾害在发生初期便得到控制,避免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