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
标题: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493225733Q/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新区环保局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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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hina-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邮编:255086;电话:0533-5200142;邮箱:zbgxh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及高新区工委管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等各种渠道,及时将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

2022年,我局积极完成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相关工作,一步完善融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总计22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2条,部门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5条。

(二)依法依规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

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宗,去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其中当面递交申请0宗,信函申请1宗,传真申请0宗;与信访、诉讼有牵连的0宗,与个人或群体维权有关的1宗,引起网络、媒体报道的0宗。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报送等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失效、废止的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标注有效、失效情况。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传信息进行严格校验、审核,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禁止公开的情况予以规避。2022年,我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126条,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污染防治信息20条,向社会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3条,发布环保类相关文章、信息46篇。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情况和结果,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对社会公示。二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设,本年度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12条。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刊发、转发信息800余条。

(五)持续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建立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安排部署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上传、校验和审核,层层抓好落实。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共参加相关培训5次,参加人数1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整体数量与规模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等存在不规范现象,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经过反复勘误和修改。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高新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公开体制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人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杜绝内容错误、格式错误等现象。挖掘信息公开内容,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增加群众获得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同时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及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情况。

2.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3.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落实专人专责,健全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126条,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污染防治信息20条,向社会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整改销号情况3条。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精准解读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能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强化公众参与。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5)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完善补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对接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工作事项进展,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共参加相关培训5次,参加人数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