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转发《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 在高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发文字号
淄高新委函〔2022〕2号
索引号
/2022-5236534
成文日期
2022-05-05
发文日期
2022-05-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转发《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
在高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淄高新委函〔2022〕2号
各委、部、局、中心,四宝山街道、中埠镇,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在高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工委管委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在高新区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1〕21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淄发〔2021〕14号)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服务高新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以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为根本,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努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一核、两城、三区”建设目标,为“三区一窗口”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普法重点
(一)深入持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全民普法首要工作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计划,融入学校教育,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解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各部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覆盖率、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参训率100%。
(二)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宪法。健全完善宪法宣传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持久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加大民法典通俗读物、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创作力度。因地制宜建设各级民法典主题文化公园、广场。
(四)深入持久学习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全面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依法行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围绕科教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民生领域法治建设保障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慈善、救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
(五)深入持久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网络安全、国防、消防、人防和反邪教等法律法规。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社区管理服务等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工委管委会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把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群体开展党内法规教育。
三、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突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
(二)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团课)及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保护的法律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力。
(三)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村(居)民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村(居)民法治意识,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参与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培训内容,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合规管理的水平,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以及中小投资者加强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五)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着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和城乡公共设施(空间)设计,把法治元素融入高新区双创公园城建设,在各类文化公园和文化设施建设中融入相应的普法主题。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城市书房、普法驿站等场所,建设不同主题的法治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建设宪法、民法典、党规党纪等主题法治文化阵地,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加强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普及并规范管理农村法治书屋,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加强对法治文化阵地的动态管理,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推动火炬国家安全公园提档升级,谋划高新区双创公园建设,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形成“区有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村(社区)有法治文化阵地”的法治文化格局。拓展网络法治文化阵地,构建完善集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于一体的普法网络矩阵。
(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鼓励创作一批不同艺术门类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鼓励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参选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和“泰山文艺奖”,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举办法治书画漫画摄影、法治公益广告、法治故事、法治剧本、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展示活动。
(三)大力推动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把法治文化演出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利用中国传统节日、民俗节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活动。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乡村法治大讲堂、乡村大舞台等阵地,组织法学专家、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广泛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以及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巡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征文、书画摄影展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四)努力打造高新区法治文化品牌。深挖齐文化、陶琉文化、孝文化、红色文化、和文化等蕴含的法治思想内涵,有效融合时代精神,加强阐发、普及和传承,促进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部门文化、行业文化有机结合,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强对地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深入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生根。
五、深入推进各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严格落实市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积极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指导加强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城乡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深度化解疑难纠纷,完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健全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水平。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聚合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力量,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强化学校法治教育阵地建设,营造依法治校氛围。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预防管控机制,切实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毒品、诈骗、传销、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建立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基地建设,积极打造企业法治文化阵地,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加强行政指导,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管理融入企业全流程各环节,积极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网。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网络违法违规案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五)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六)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测评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普法领导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加强普法工作作为深化法治高新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做到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强化各单位的普法责任落实。推动在执法、司法、行政复议、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健全落实以案普法长效机制,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充实调整“八五”普法讲师团,将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吸纳进普法讲师团,面向基层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普法志愿者工作指导水平,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工作从业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以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培养一批优秀普法志愿服务团队和服务品牌,提高普法志愿者服务水平。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机制,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
(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高新区融媒体中心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法治风尚。
(五)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化。与时俱进实施智慧普法,推进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打造多媒体法治宣传阵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通过“云上四宝山”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公民法律素养提升效果综合评估和普法效果满意度调查。加强对各普法责任单位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2025年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注重日常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
(七)强化基层基础和保障工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加强基层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人员、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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