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标题: 《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在高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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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机构: 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在高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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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2021年12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年1月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年5月中共淄博高新区工委 高新区管委会转发了《群众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关于在高新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二、制定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八五”普法规划精神,服务“一核、两城、三区”建设目标,为全市“三区一窗口”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公民的法治素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

三、出台依据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四、起草过程
       按照中央、山东省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的要求,2022年4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群众工作部起草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高新区工委、管委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规划》于2022年5月5日正式印发施行。
       五、主要举措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出了“围绕服务高新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以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为根本,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努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一核、两城、三区”建设目标,为“三区一窗口”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
    第二部分为“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包括深入持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持久学习宣传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持久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等6项重点内容。
    第三部分为“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包括突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等5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包括着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大力推动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努力打造高新区法治文化品牌等4项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为“深入推进各领域依法治理”。包括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深入推进依法治网、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专项依法治理等6项重点内容。
    第六部分为“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突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化、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基层基础和保障工作等7项重点任务。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高新区群众工作部

     解读顾问:王晓兵

      咨询电话:3581148